裝修并不是一次性的買賣,在所有的裝修環節上支付也需要注意很多,一般都會制定一個詳細的付款方式及流程。家裝設計承載著家中每個成員對于美好家居的暢想,對于每位成員都有著非凡的意義,因此在裝修之前每一步區域的考量設計都非常關鍵,尤其是前期找裝飾公司以及裝修預算的規劃及各項流程都要有詳細的了解,那么裝修款怎么付?流程是什么?有爭議怎么解決呢?一起來看看吧!
家居裝修中前期的裝修設計很關鍵,尤其是裝修預算的考量以及后續流程都要有詳細的了解,那么其中裝修款怎么付?有爭議怎么解決?下面就根據實際案例了解一下!
裝修付款流程有哪些
1、 開工預付款
大概業主在家庭里裝修還沒開始前,就會把裝修費用準備最好,所有在跟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以后,需要預付給裝修公司30%的裝修起動資金,這樣才能確保裝修資料需要用時已經到位,不影響施工工期,讓裝修正常進行。
2、中期進度款
隨著過程的進度,業主要怎么來掌握中期進程款的支付。最開始預付款大概是基層材料款和少量職工生活費,比如:一開工就要用的板材、水泥、沙子、電線等,都是在預付款時進行支付的。業主看到家庭居基層已經完成,進行竣工以后,就可以思考支付中期進度款。中期進度款大概支付裝修款的30%-50%為最佳,因為裝飾資料比基層資料貴一些,如果這個階段顯示資金問題,經常耽誤工期。
3、竣工尾款
在中期進度款支付完成以后,可以等待到裝修基礎完成再支付10%的裝修款作為職工月薪,讓職工把工程收尾加強,防止工程顯示質量問題。
4、維護保證金
工程完工以后需要把現場清除干凈,業主需要保留裝修總是款項的5%作為質量保證金,可以在裝修完工半年過后支付,其余裝修尾款在竣工竣工完后支付,要在雙方對于裝修滿意以后,一次性支付給裝修公司。
案件回放
房某是綠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該公司自何某處承包了一套房屋的室內裝修工程。隨后,房某將該項目發包給孟某,雙方簽訂了《承包協議書》。該協議的落款處發包方由房某簽字,承包方由孟某簽字。此后,孟某開始對該房屋進行施工,并陸續收到了部分工程款。后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涉案工程未施工完畢。因工程結算雙方發生糾紛,孟某起訴至法院,要求房某給付剩余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損失。法院最終判決駁回了孟某的訴訟請求。
法律提示
室內裝飾裝修工程因涉及到墻面、水電管道等方面,常通過協議發包的方式拆分工程項目。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綠地公司自何某處承包了涉案房屋的室內裝修工程,后房某以該公司的名義,與孟某簽訂《承包協議書》,將裝修工程發包給孟某。房某作為法定代表人在協議上簽名的行為,應視為代表綠地公司的職務行為。孟某提供的欠條所涉款項也應視為綠地公司債務,而非房某個人債務,因此孟某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
對于俗稱的“企業老板”,法律上的規范用語是“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在民事案件中,法定代表人的簽名到底是職務行為,還是個人行為呢?我國民法總則規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區分職務行為與個人行為,一般從三個方面著手:一是行為人是否以法人名義從事相關民事行為;二是行為人的行為是否有相應的授權;三是行為人是否在執行其所在法人或組織授予的職務,并且與該職務在客觀上具有密不可分的關系。
在審判實務中,法官還會結合行為主體、款項用途、公司經營活動等具體案情作進一步判斷。一般而言,當法定代表人在合同的公司簽章欄簽字,從維護交易誠信角度,應認定該簽字是代表公司對合同權利義務的確認,這個行為的后果由公司承受。反之,法定代表人日常生活中的個人行為,如為滿足個人需求購房購車等行為很難與職務行為相提并論,責任自然由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