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購房者貪圖一時的便宜,買到沒有產權證的二手房,將會受到很多風險的成脅。那么,到底哪些二手房不能進行買賣?沒有產權的房屋又有哪些危害?
一、哪些二手房不能進行買賣?
1.未依法取得房屋;
2.只取得使用權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鑒定為危房的房屋;
4.以標準價購買,尚未按成本價補足剩余價款,向全產權過渡的房屋(如經濟適用房);
5.在農村集體土地上興建的房屋(小產權房);
6.已經被列入拆遷公告范圍的房屋;
7.所有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如離婚夫妻共有房屋);
8.所有權有糾紛的房屋;
9.已抵押出去,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的房屋;
10.被查封、扣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權屬轉移的房屋;
11.出賣人未按規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二、購買無證二手房有哪些危害?
1.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
《房地產管理法》規定,賣房人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合同法》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為無效合同。
2.有可能會遭遇“一房兩賣
沒有房產證的二手房,無法辦理二手房網簽,這就為賣房人"一房兩賣”留下漏洞可鉆。
3.不能進行再次交易等活動
不能進行買賣、贈與、置換、繼承、出租等活動。
4.拆遷時無法獲得賠償
在房屋被拆遷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折遷法規獲得拆遷賠償。
5.無法辦理抵押貸款
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貨款或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6.有被強制拆除的風險
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
7.容易陷入開發商債務糾紛
開發商因債務糾紛被強制執行時,沒有辦理過戶的房地產仍屬于開發商的財產,可以被開發商的債權人依法強制執行。
8.士地使用權不能續期
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未取得房產證的二手房,購房者則千萬不要購買。在進行二手房交易的時候,讓對方出示房產證,并且看好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的,如果不是本人不要購買;如如果還有其他產權人,必須經其他產權人都同意才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