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煙臺市民劉女士在齊魯壹點情報站上反映了萊山區碧桂園鳳凰山莊c區供暖熱損費用高的問題,《壹點幫辦|戶均繳納熱損費超千元?煙臺萊山一小區供暖謎題待解》對此事進行了報道。有小區業主反映,經過相關部門的協商,10月12日,業主們收到了碧桂園物業公司管家發來的供暖通知。但是,對該通知就繳費方式等做出的說明,業主提出了質疑。
方案提出按樓棟高、低區來界定繳費
安排業主代表收取該分區采暖費
(資料圖)
劉女士介紹,她所在的小區分兩批建成,她住的8-12號樓是第二批建成的商品房。馬上要到供暖季了,他們樓的供暖率已經達到50%,但是由于整個小區的供暖率不夠,還是要繳納一千多的熱損費,她認為這樣很不合理,希望記者給予關注。
該小區物業10月12日發出的供暖通知內容顯示:為保證正常供暖,經相關各部門協調今年按照以下供暖政策執行:1.統一按照具體到每棟樓每個單元的高、低區來界定繳費措施,例如:1號樓1單元高區業主繳費比例達到50%則該部分業主按正常供暖收費標準繳費,30%-50%之間按正常供暖收費標準加20%繳費,30%以下請業主自行協商解決。低區同理、其它樓棟同理。2.通知并組織業主,按照上述繳費措施每單元的高區或者低區安排一位業主代表收取該分區的采暖費用后,物業帶領一個或者多個分區的業主代表一起前往熱力公司繳費。3.物業組織并督促業主在規定的時間內繳費,若業主未按期繳費自行承擔相應責任,物業僅負責組織繳費不負責代收代繳。
對于這份供暖通知里提出的解決方案,業主們并不認可。
“去年沒有劃分高低區,就是按樓棟算比例。”小區業主喬女士去年曾被推選為業主代表參與過多輪的協商會議,“現在讓我們每一個單元的高區和低區各出一個業主代表收取暖費,這么多錢,讓誰去收?能否直接交到一個對公的賬戶上去?能不能由誰牽頭,各個部門坐下來一起談一談定個方案固定下去,不能一年一個新方案吧?”
部門:建議由物業帶著收費
和供熱公司對接
針對業主反應的問題,記者再次聯系到該小區的物業公司碧桂園物業,該公司沒有回應。隨后記者聯系了該小區的供熱方東昌供熱有限責任公司。
對此,東昌供熱有限責任公司的客服人員給出了不同的說法。“去年就是按高低區來劃分的,協商的時候有統計表格,業主代表們也簽字了。這種統計辦法有《煙臺市供熱管理辦法》可以參考。”
記者查詢了2022年9月16日煙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煙臺市供熱管理辦法》,其中第三章第十五條中寫道:“既有住宅單元或者高層供熱分區用熱比例達到50%及以上需要進行集中供熱的,供熱企業應當供熱,并達到供熱標準。單元或者高層供熱分區用熱比例達不到50%的,由供熱企業和用戶協商達成協議后,方可供熱。”
對于業主的疑問,東昌供熱的客服人員解釋,正常一個小區頭兩年供暖是由物業公司來收取暖費,如果繳費用戶比例不足,物業可以直接退費。“如果取暖費入了我們公司賬戶,一旦后期用熱比例達不到要求,無法供暖需要退費時,有的業主只想供暖不接受退費,怎么辦?”該客服人員介紹,目前,物業公司情況比較特殊,物業擔心這些費用進入自己賬戶后拿不出來,才協商出來現在的繳費方案。
對此,記者咨詢了萊山區城管局。萊山區城管局公用事業科的一位工作人員介紹,去年,該小區也是按高低區來分開統計的,有些比例不夠的分區,費用由供熱公司、開發商、老百姓分攤承擔了,讓大家都供上了暖。“他們小區這是供暖第二年,頭兩年由物業收取暖費,全市都是這樣。我們給物業的建議是組織業主,每個單元由物業帶著收費、和供熱公司對接。同時,我們也找了初家街道辦事處去和物業進行溝通協調此事。”
而關于業主擔心的供暖方案一年一變的問題,該工作人員稱,“今年我們經過多次的協商確定下這個供熱方案,明年會繼續按照這個方案執行。”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