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成都出臺《關于進一步優化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①調整住房限購措施,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繼續實施住房限購,統一為一個限購區域。其他區域不再審核購房資格。在限購區域范圍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更好滿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②調整住房限價措施,成品住宅裝修價格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確定(土地出讓合同等有約定的除外),嚴格落實樣板間、銷售現場、裝修清單等管理要求,鼓勵優質優價。不再執行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布機制。③個人轉讓住房增值稅征免年限統一調整為2年。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