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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周瀟梟北京報道8月2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公告明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本公告所稱現住房轉讓金額為該房屋轉讓的市場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房金額為納稅人在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房金額為房屋的成交價格。
享受本公告規定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同一城市范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范圍。
2.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公告指出,符合退稅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購房合同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辦理退稅。
記者注意到,2022年9月底,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該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如今該項政策將進一步延續執行至2025年底。
按照個稅法的規定,出售自有房屋(包括住宅和非住宅)所得,對應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實際情況是,各地針對住房交易有一些優惠政策。比如,北京對于“滿五唯一”類住房交易,免征個稅和增值稅。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志恒對記者表示,該政策核心就是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明確是同一個城市,且是一年內連環交易的形式。通過給予個稅退稅的優惠,能減輕置換住房過程中的稅費負擔。這能促進提升房地產市場交易量的活躍,能提振改善房地產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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