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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8月23日,蘇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公積金租房提取新政。
新政包括,在工作所在地無房且租賃住房的繳存人,在個人公積金賬戶扣除按最新繳存基數留存的一個月繳存額(不含新職工補貼)后的可用余額內,每月可按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實現“應提盡提”。針對新市民(非蘇州戶籍)、青年人(40周歲以下):無須扣除相應繳存額,全額可提。
租房后僅需簽訂一次租房委托提取協議,即可按月自動將房租費用打到綁定的銀行卡上,提取期限可以在一年、兩年、三年中自由選擇。變“一年跑兩次”為“最多跑一次”。
針對新市民、青年人:通過系統自動向蘇州人口庫流動人口信息平臺核查租房事實,新市民、青年人無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
在現有單位繳存職工的基礎上,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自由職業者、臺港澳籍人員及取得《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均可參加公積金制度,并通過辦理租房提取來減輕租金支付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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