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延長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期限的通知》(下稱《通知》),對去年11月出臺的房地產“金融16條”中的部分政策進行延期。
《通知》提出,對此前人民銀行、原銀保監會《關于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也就是“金融16條”中有關政策有適用期限的,將適用期限統一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這次延期主要涉及房企存量融資展期、保交樓配套融資支持兩條政策,是“金融16條”中比較重要的兩條內容,對于金融機構保持房地產融資平穩有序、促進風險市場化出清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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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監管人士告訴證券時報記者,《通知》的出臺將緩解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壓力,減少金融機構對房企貸款的風險擔憂,進一步改善金融機構對房地產企業支持的政策環境。
兩條重要政策獲得延期
此前,為全面落實房地產長效機制,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合理適度,央行、原銀保監會在去年11月11日發布了“金融16條”。
其中第四條和第八條規定了適用期限,按原規定已經失效。本次《通知》將相關政策延期后,第四條和第八條有關內容相應變更為:
對于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托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于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征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保持一致。
對于商業銀行按照本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內不下調風險分類;對債務新老劃斷后的承貸主體按照合格借款主體管理。對于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
央行、金融監管總局有關負責人強調,除上述兩條政策外,“金融16條”其他不涉及適用期限的政策長期有效。
改善金融支持政策環境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延長有關政策適用期限,是綜合考慮當前房地產市場形勢,有利于引導金融機構繼續對房地產企業存量融資合理展期,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
整體來看,隨著《通知》的出臺,無疑將緩解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壓力,減少金融機構對房企貸款的風險擔憂,進一步改善金融機構對房地產企業支持的政策環境。
同時,隨著《通知》的延期,商業銀行在2024年年底前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不再需要擔憂貸款期限內風險分類下調。
去年“金融16條”發布實施后,對保持房地產融資合理適度、推動化解房地產企業風險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今年一季度,房地產市場出現積極變化,在房地產金融數據上也有所反映。
不過,從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前5月房地產市場投資、銷售、房價等各項數據看,二季度以來房地產市場有轉冷傾向。1-5月份,房地產開發投資、新開工面積降幅繼續擴大。1-5月全國商品房銷售面積46440萬平方米,同比下降0.9%。
兩部門有關負責人強調,各金融機構應按照文件要求切實抓好落實,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合理適度,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推動行業風險市場化出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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