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都記者從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了解到,東莞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日被連開5張“罰單”,每張罰單均處以3萬元罰款,共罰15萬元。經東莞市住建局調查,東莞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天韻花園21號地下室未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時,向多名買受人收取了預訂款性質費用超50萬元。
7月6日、7日,南都記者多次撥打天眼查公示的東莞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相關負責人電話欲聯系采訪被罰后的整改措施,暫未得到回應。
早在2021年8月,東莞厚街佳兆業陽光城時代天韻項目(備案名:天韻花園)還被南都報道過捆綁銷售車位,厚街住建局也在2021年5月13日曾約談過相關負責人(點擊查看詳情)。2021年8月2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稱,車位須辦理現售備案方可銷售,未取得現售備案證書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屬違規行為。經核查,天韻花園尚未辦理地下車位現售備案。建議當事人可提供證據材料協助市住建局調查處理。
(資料圖片)
天韻花園被開5張罰單 罰款15萬
東莞市住建局公示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東莞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日被連開5張“罰單”,處罰決定書為東建罰字〔2023〕第025號—29號,每張罰單均處以3萬元罰款,共罰15萬元。
東莞市住建局公示的處罰依據事實稱,其收到群眾投訴,反映東莞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未取得天韻花園21號地下室《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時,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住建局公示的工程信息以及公開資料,東莞厚街佳兆業陽光城時代天韻項目(備案名:天韻花園)位于厚街鎮汀山社區。
經東莞市住建局調查,東莞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天韻花園21號地下室未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時,向買受人陳某、劉某、李某等五人收取了預訂款性質費用共計550091元,以上事實,有《認購書》《收款收據》等證據資料為證。
東莞市住建局對東莞市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處以警告,共處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本次處罰所依據的法律條文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六)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
天眼查信息顯示,東莞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厚街鎮,成立于2020年,是佳兆業集團成員,位于廣東省東莞市,企業注冊資本2941.18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物業租賃。天眼查信息還顯示,2023年6月30日,東莞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為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東莞市市場監管局厚街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7月6日、7日,南都記者多次撥打天眼查公示的東莞桂芳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相關負責人電話欲聯系采訪被罰后的整改措施,暫未得到回應。
此前曾因捆綁銷售車位被住建局約談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8月,東莞厚街佳兆業陽光城時代天韻項目(備案名:天韻花園)還被南都報道過捆綁銷售車位。此前,東莞市民李先生告訴南都記者,其花了19萬元購買該項目一個人防車位,才獲得了一個購房“資格”。事實上,在東莞陽光熱線問政平臺上,早就有網友投訴佳兆業陽光城時代天韻捆綁銷售車位,厚街住建局也在2021年5月13日曾約談過相關負責人。
據南都此前報道,記者曾以購房者的身份致電佳兆業陽光城時代天韻項目營銷中心,銷售明確表示“房源總價就包含了車位的價格”。而在記者實地走訪過程中,現場一銷售則稱“要買車位的話可以和領導申請買房”,還說“大部分買了房的客戶都買了車位”。
2021年8月2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車位須辦理現售備案方可銷售,未取得現售備案證書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屬違規行為。經核查,天韻花園尚未辦理地下車位現售備案。建議當事人可提供證據材料協助市住建局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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