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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 (記者張曉蘭 張建)6月2日凌晨,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簡稱“福州房產中介協會”)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稱,該協會撤回了于5月30日印發的《關于合理調整二手房交易傭金標準,促進房產消費復蘇的指導意見書》(會辦[2023]0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書”)。
福州房產中介協會稱,因對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政策精神把握不準、領會不透,悖離上級精神,給房產經紀行業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對此,該協會深表歉意。為及時消除影響,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要求,該協會已立即印發通知撤銷上述文件,并深刻吸取教訓,深入學習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精神,深入領會政策措施,進一步研究完善行業自律機制,規范行業發展,切實降低房產經紀行業當事人交易成本。
6月1日,福州房產中介協會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上述指導意見書,調整由買方全額支付交易傭金的現行辦法,轉為由買、賣雙方等比等額分擔傭金;合理下調中介企業的傭金收費標準,單方收傭比例定為房屋成交價的1.5%,指導意見書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試行期一年。
6月1日晚間,該協會秘書長向記者表示,發布該指導意見書的初衷是為了行業健康發展,是對5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中提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的落實,以后會繼續進一步完善相關內容,更好地促進行業的發展。
據悉,此前的5月8日,住建部官網消息顯示,住建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明確了10個方面的監管措施,其中提出,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并嚴格實行明碼標價。
隨后,某社交平臺上出現很多關于鏈家中介費由原先買家出2.7%,改為買家出1.7%、賣家出1%的相關消息。對此,5月19日,據多位接近鏈家的人士表示,該消息為不實消息,目前他們還在學習文件精神中。與此同時,也有消息稱,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于5月17日邀請房產經紀公司召開座談會,談論了房產交易中介費率問題,涉及的問題主要有兩個:一是中介費率是否有下調空間,二是中介費買賣雙方共同承擔的可能性。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相關人士回應稱,“近期我們也在學習這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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