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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房產信託基金(00405)發布公告,根據越秀地產供股公告,管理人注意到,越秀地產(越秀房產基金的重大基金單位持有人)建議透過按于供股記錄日期每持有100股現有股份可獲發30股供股股份的基準,以每股供股股份9.00港元的認購價進行9.29億股供股股份的供股,以籌集約83.6億港元(扣除開支前)(或約82.99億港元(扣除開支后))。如越秀地產供股公告所披露,越秀(越秀地產的控股股東)根據不可撤回承諾提供的有關承購或申請配額股份及承諾超額股份的承諾及聯席包銷商根據包銷協議提供的有關包銷包銷股份的承諾的綜合影響實際上將與供股獲全數包銷具有相同影響,原因是在供股認購不足的情況下供股的規模不會減少。
根據越秀地產供股公告所載時間表,繳足股款供股股份將于2023年6月6日開始買賣,先于實物分派記錄日期(即2023年6月16日)。因此,于有關記錄日期供股股份持有人將另有權獲實物分派。根據越秀地產供股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并經計及預期根據供股將予發行的供股股份總數,越秀地產將因供股而根據實物分派分派合共2.5億個基金單位(其中將包括分派予合資格參與實物分派股東的基金單位數目及本應轉讓予不合資格參與實物分派股東的基金單位數目)。
于本公布日期,越秀地產持有20.3億個基金單位(相當于已發行基金單位總數的約42.00%)。僅供說明,假設供股完成及基于越秀地產經計及實物分派后將根據實物分派分派的2.5億個基金單位,越秀地產緊隨實物分派完成后將持有17.8億個基金單位(相當于已發行基金單位總數的約36.83%)。
董事會預期實物分派不會對越秀房產基金的業務及經營產生任何重大負面影響。除因實物分派而可能導致有關基金單位持有比例變動外,截至本公布日期,董事會并不知悉越秀房產基金的基金單位持股的任何其他潛在重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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