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訊(記者 李春暉)近日,自然資源部、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協同做好不動產“帶押過戶”便民利企服務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以點帶面,積極做好“帶押過戶”。此前已經在多地積累了豐富實踐經驗的“帶押過戶”創新舉措,有望在全國范圍內實現常態化開展。
“帶押過戶”迎來常態化開展
“帶押過戶”即在申請辦理已抵押不動產轉移登記時,無需提前歸還舊貸款、注銷抵押登記,即可完成過戶、再次抵押和發放新貸款等手續,實現不動產登記和抵押貸款的有效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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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法律依據是《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但在2021年《民法典》生效時,由于缺乏一些細化的操作流程和規則,“帶押過戶”并沒有馬上實施。
2022年,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我國房地產行業陷入低谷,各地紛紛出臺舉措激發市場活力。
當年8月,濟南市在全國率先推出規范化、體系化的二手房“帶押過戶”登記新模式,通過“雙預告登記”加公證處提存資金監管方式實現二手房在抵押情況下,辦理轉移登記。
隨后,多個城市跟進效仿,積累了豐富實踐經驗,形成了較為成熟的辦理模式。據統計,目前全國有15個省份100多個地市開展了“帶押過戶”,其中天津、山西、山東、江蘇、浙江、福建、湖北等省份已經全面開展。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礎上,根據當地“帶押過戶”推行情況、模式及配套措施情況,深入探索,以點帶面,積極做好“帶押過戶”。
在具體方向上,《通知》提出:要推動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率先實現,并逐步向其他市縣拓展;要推動同一銀行業金融機構率先實現,并逐步向跨銀行業金融機構拓展;要推動住宅類不動產率先實現,并逐步向工業、商業等類型不動產拓展。實現地域范圍、金融機構和不動產類型全覆蓋,常態化開展“帶押過戶”服務。
諸葛找房數據研究中心高級分析師陳霄表示,“帶押過戶”模式提升了二手房交易效率,縮短了交易時間和交易成本,提高了二手房市場的流通性,有利于激發存量房市場活力,提振房地產市場活躍度。
購房者需防范哪些新風險、新問題
“帶押過戶”是一種房地產交易模式的創新,而新機制往往帶來新情況和新問題。在享受“帶押過戶”帶來的便捷與高效的同時,買賣雙方仍需警惕哪些新的潛在風險?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律師介紹,在“帶押過戶”模式下,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發生了變化。“實施帶押過戶后,雖然購房人成了新房主,但是剛開始老抵押并未注銷,房屋依舊是老抵押的抵押物。購房人接著用房屋辦理按揭貸款,在房屋上設定新的抵押,用新抵押來的貸款優先償還之前老抵押所對應的債權。相關債務還清后,原房主的老抵押也就注銷了,而之前的抵押權人銀行也實現了債權。購房人作為新房主,開始償還新抵押所對應的按揭貸款。”
在這一過程中,“帶押過戶”需要賣方、買方、不動產登記部門和銀行這四方主體密切配合、無縫銜接,任何一個主體都必須及時到位,避免出現一些不必要的時間差。“對于購房人而言,雖然可以實現過戶,但是可能在一定期限內,自己所購買的房子還處于之前抵押權的設定狀態,對之前賣方的債務承擔抵押擔保責任。如果沒有順利實現解除之前的抵押,購房人所購買的房屋就會處于一種‘不安全’狀態,并沒有取得‘完整意義’上的所有權。”王玉臣解釋。
“帶押過戶”如果是跨銀行操作,難度會更高。“老抵押和新抵押如果是同一個銀行,相對好操作,如果不是同一個銀行就相對比較麻煩。沒有老抵押銀行的同意,是無法實現帶押過戶的。而新按揭貸款如何保證老抵押對應的債權不落空,能夠及時償還或提存,都需要銀行做好細節控制。”王玉臣稱。
另外,王玉臣特別強調,購房者務必注意核實擬購買的房屋“是否可以”帶押過戶。因為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雖然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所以即使是在可以帶押過戶的城市,也并非所有房產都可以實現。如果之前設定抵押的時候,明確約定了不能轉讓,則約定優先。”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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