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租房提取業務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據悉,申請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每人每月提取公積金金額上限擬從1500元調整為2000元,并且多子女家庭可每月按照實際月租金全額提取。
租房提取需滿足兩個條件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征求意見稿》明確,租房提取條件包括,第一,申請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第二,申請人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
申請人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每人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2000元。如申請人為多子女家庭,提供北京市“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的租房備案編號、子女的出生醫學證編號、租房發票原件,可每月按照實際月租金全額提取。
申請人及配偶租住本市公共租賃住房或經市保租房建設部門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提供北京市“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的租房備案編號,可按照實際月租金全額提取。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資金按月轉入銀行賬戶,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額不得超過月租金。租房提取均可通過告知承諾實現全程網辦,申請人可通過移動客戶端、個人網上業務平臺申請并辦結。
《征求意見稿》明確,租房行為提前停止的,應及時終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發現未及時終止提取、提供虛假材料或虛構租房行為申請租房提取的,將被標記異常行為;對于已完成提取的,將被計入個人不良信息庫,并將違規情況書面通知其所在單位,要求其退回全部違規提取金額。
公積金惠民政策
記者注意到,在此之前,北京出臺了一系列公積金惠民政策。
1月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布關于《關于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的通知》的政策解讀。在北京市租住保租房且該項目經市住建委保租房建設部門認定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目前正與北京市保障房建設部門積極對接,一些保租房項目可推行“按月還租”。屆時,經職工授權同意后,會按月將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至保租房運營方,減少中間的提取環節。此外,職工申請無房租房(每月1500元)及租住北京市商品住房提取的,可選擇按“月”和按“季”的約定提取周期。如選擇共享配偶的以上租房提取事項的,約定提取周期也可選擇按“月”和按“季”。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還發文,“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三個提取服務事項實現全程網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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