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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報訊(記者劉偉娟)3月13日,南京市浦口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發布公告,為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服務保障人才安居,經研究,選取浦口區語山棠花園、江山府2個競配建住宅項目以產權共有形式,面向不同購房群體分批次銷售。記者獲悉,第一批次優先供應符合條件的浦口區人才,一共501套,每戶家庭限購1套。
公告顯示,語山棠花園項目位于浦口區浦云路226號,競配建住宅229套。江山府項目位于浦口區光固路2號,競配建住宅272套。上述兩個項目的土地性質均為出讓用地,毛坯現房交付。在產權份額方面,申購人持有的產權份額統一為70%,另30%由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持有,購房人取得房屋完全使用權。申購人自取得網簽備案起8年內須一次性按購買時的價格增持區住房保障和房產局持有的30%產權份額。
什么樣的人才可以申請呢?公告顯示,符合《2020年浦口區人才購買商品住房實施細則》(浦才居〔2020〕1號)的家庭或個人都可以申請,具體還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一是在本區工作,相當于《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中的A-F類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二是在本區工作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三是在相關企業工作的核心團隊成員和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四是在本區登記注冊的企業工作,年納稅收入5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五是在本區自主創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依法依規辦理營業執照。六是在本區工作,經浦口區人才安居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符合浦口區產業發展定位的名校、名醫及相關企業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區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
公告中還明確,以上供應對象中本市戶籍相當于A-E類人才申請時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建筑面積小于90平方米;其他人才申請時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區無自有產權住房。
符合條件且有意向的可于3月14日-3月15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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