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珠海王女士在購買位于金灣的天茂領航灣的一套一手房時,遭遇年前217萬元,年后要“漲價16萬”,她面對這一離奇遭遇,先后向金灣區住建局、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等平臺投訴,不過均未獲得解決。
回顧:
涉事樓盤
(資料圖)
王女士告訴記者,金灣區住建局相關人士給她一份《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其中第三條為“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并指引王女士找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金灣區住建局回應:
南都記者致電金灣區住建局,相關人士表示,已經和業務室溝通,不方便接受采訪。
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回應:
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士認為,“王女士與開發商的購房糾紛,應屬于民事糾紛”,因此未予受理。
金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士表示:1、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商品房銷售管理工作,開發商銷售人員在賣房時同時簽訂認籌協議和認購協議是否合規,建議王女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反映。
2、建議王女士與開發商簽訂協議書等資料時,要保存原件并要求開發商蓋上公章。針對王女士與開發商的糾紛問題,如協商不成,建議向法院提起訴訟,保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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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寫/攝影:南都記者 李潔瓊
法律珠海南都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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