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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記者王彤報道2月15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官網掛出《來穗務工人員申請承租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實施細則》(簡稱“細則”),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原來,世界技能大賽或國家級技能競賽的獲獎人員的積優先配租分10分,現提升至20分。
清理計劃生育相關限制
原細則自2017年實施,目前已屆滿。細則重新制定后共27條,與原細則結構一致,包含準入條件、優先配租類型、申請審核程序、租金租期、監督管理等方面內容。修改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理計劃生育相關限制;根據機構改革情況,調整部門職能分工;規范更新機構名稱等。比如,原來版本中規定“申請人及其配偶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區衛生計生(人口計生)部門審查核實申請人計劃生育情況”“計生證明”等,新版本中已刪除相關內容。
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等可優先配租
來穗務工人員是指在廣州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的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來穗時間長、穩定就業的來穗務工人員,其申請公租房,持有居住證、參加社保、簽訂勞動合同、出資或個體經商應滿足相應年限,同時,無住房、5年內未犯罪等。比如,工作方面,細則要求,申請人在申請時已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2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且申請時處于合同有效期內。另一類是高技能人才或獲得榮譽稱號的來穗務工人員。對于他們,細則放松了上一類相關年限要求。
在房屋分配上,細則按申請人積分高低來排列配租先后順序。這些人可以通過積分的方式優先配租:從事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參加獻血或者參加志愿服務滿一定時間,世界技能大賽或者國家、省、市級技能競賽的獲獎人員。記者發現,原細則中,世界技能大賽或者國家級技能競賽的獲獎人員,積優先配租分10分;新的細則將其提升至20分,其他積分方式保持不變。
公租房租賃合同5年,可續租
公租房能住多久?細則規定,租賃合同期限為5年。如需續租,承租人應當在租賃期滿之日前6個月,向居住地所在街(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提出續租申請,由居住地所在街(鎮)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進行初審,經區住房保障部門和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復核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門批準,并辦理租賃合同續簽手續。
●反饋渠道
2月23日前,公眾可將書面意見和建議反饋至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郵件:zbbzhc@gz.gov.cn;郵寄:廣州市越秀區豪賢路193號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綜合處,郵編:510030,傳真:83191642)
關鍵詞: 計劃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