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2月3日,據上海證券報報道,近日網傳取消集中供地制度的消息系誤讀
訊2月3日,據上海證券報報道,近日網傳取消集中供地制度的消息系誤讀。
消息稱,近日,網傳自然資源部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住宅用地供應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其中對住宅用地出讓公告不再要求“全年不超過3次”。對此,有媒體將之解讀為取消集中供地制度。
自然資源部回應上海證券報記者稱,該文件是自然資源部印發的,對地方住宅用地供應工作進行的指導文件。不是要取消集中供地制度,而是優化完善集中供地政策,更好發揮充分公開披露信息對于穩定和引導市場預期的積極作用。
另據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上述條款是對過去集中供地模式的修正。2022年集中供地工作推進中,過于密集的供地,導致房企拿地的準備工作遇到了很多困難,最終導致對于地塊的情況掌握不到位,導致對土地信息消化非常不好,也影響了投資拿地的策略。此次政策明確了3個月的緩沖期,是希望地塊信息為房企和市場所消化,也是希望土地供應工作和市場需求做緊密的對接。
他認為,這一政策不代表要取消集中供地,但代表集中供地也要進一步優化,充分體現了供地思路兼顧短期矛盾和中長期制度安排需要。雖然今年1月份各地投資拿地依然比較疲軟,但隨著“銷售市場活躍-投資拿地活躍”的邏輯線更加清晰,后續各類企業依然會有積極拿地的動作。各地供地信息也會更加明確,客觀上會減少土地方面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對于激活2023年土地投資市場具有積極的作用。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