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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記者 左琳)住房公積金是住房保障制度極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在推動住房改革、支持住房消費上發揮了極大作用。為幫助社會公眾更好了解住房公積金相關法律知識,助力住房公積金制度更好發揮作用,妥善解決相關行政爭議,12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二中院”)召開涉住房公積金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情況新聞發布會,對審理的涉住房公積金行政訴訟案件情況進行介紹。
12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涉住房公積金行政訴訟案件審理情況新聞發布會。圖源: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北京二中院共審結涉公積金類二審行政案件158件,案件數量呈快速增長態勢。
在上述案件中,職工因用人單位未繳或少繳住房公積金而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要求查處引發的訴訟有26件;職工或用人單位不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作出的責令限期繳存通知提起的訴訟有126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用人單位作出行政處罰,用人單位不服提起的訴訟有6件。
“相當一部分住房公積金行政案件發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用人單位未能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公積金?!北本┒性焊痹洪L畢東麗表示,公積金執法過程中涉及職工和用人單位兩方主體,在上述案件中,原告為用人單位的共127件,占比80.38%,在126件涉責令限期繳存通知的案件中,占比更是達到96.82%。
此外,上述案件還體現出職工維權在用人單位、行業內示范效應顯著,案件政策性較強以及與民生緊密關聯等特點。
畢東麗表示,用人單位的公積金違法現象往往集中成片,涉及多名職工。在個別行業,公積金繳納不合規甚至具有普遍性。這種情況下,一旦出現一名職工維權成功的案例,往往會在用人單位或行業范圍內引發集體投訴和訴訟。
住房公積金制度本身正處于不斷改革完善中,且易受住房、戶籍等制度改革的影響,相關案件具有較強的政策性。2019年1月至2022年11月,北京二中院審理了涉及進城務工人員、出租車司機公積金繳存,離職后協議補償公積金等新問題的案件。以進城務工人員公積金繳存案件為例,此類案件的多發與各地推開的戶籍制度改革密切相關,處理此類案件需要充分順應改革的發展趨勢。
住房公積金承擔著住房補助的功能,事關人民群眾“住有所居”目標的實現,與民生緊密關聯。從案件情況來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的平均數在萬元以上,涉及職工重大財產權益。尤其是,當前以互聯網平臺為代表的新模式、新業態不斷出現,網約車司機、快遞外賣配送員等新就業形態從業者的住房公積金應否繳納、如何繳納影響很大。
關鍵詞: 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