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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房地產調控政策有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優化完善成都市住房限購政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通知》進一步明確,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戶的,可以作為單獨家庭在戶籍對應的限購區域購買一套住房;
同時,自2023年1月1日起,繼續執行“對個人出租住房應繳納的各項稅收,采取綜合征收方式征收。對個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網簽備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稅率綜合征收”的政策。
此前的11月17日,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通知》明確,將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統一為一個住房限購區域,具備該區域內任一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備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該限購區域內購買住房。該區域購房套數、戶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購要求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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