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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6年鼓勵發展規模化、機構化住房租賃,到2021年建設“公租房、保租房、長租房”三位一體的住房租賃體系,并將保障性租賃住房作為未來住房工作重點,再到黨的二十大提出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住房新制度建設正聚沙成塔。
統計顯示,青年群體中有57%的“90后”接受租房結婚;在珠三角7800萬常住人口中,超過一半的人在租房,“租購并舉、先租后買”的理念開始形成。其中,珠三角新市民、新就業大學生以及外來長期工作人群普遍選擇租房居住,且短租需求正不斷演化為長租需求,并呈現出多元化、個性化趨勢。
租房需求提升的同時,也有問題不容忽視。面對人們租賃需求長期化、多樣化以及對品質需求的提升,租賃供應還不能與之相適應。首先,租賃房源主要從存量商品房源中籌集,戶型偏大、租金總價偏高。根據貝殼研究院統計,2021年全國百城租賃成交中,三居室房源占比僅為25.4%,但其供應的占比接近50%,無法滿足租房者對小戶型房源的需求,這也是導致合租、群租現象的主要原因。其次,租賃供應還無法滿足品質化需求。租賃需求一旦長期化,大家就會更看中居住品質。畢竟,房子是租來的,但生活不是。然而,為節約成本,房東一般不會配置品質化的居住配套設施,導致使用體驗較差。調研顯示,大到家具、家電,小到燈泡、水龍頭,超60%的租客反饋,“設施維修敷衍了事,不解決根本問題”“遇到房屋維修問題找不到人”。最后,整體租金仍偏高。數據顯示,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的租賃群體中,租金收入比高于30%的比例近三成。而且,近年來租金上漲,租客對租金的不滿意度增加,迫切希望增加租金補貼或提供低租金房源。
未來,國家還將大力扶持“租購并舉”,長租化、品質化的租房趨勢會更加明顯。下一步,要重點推進租賃供給側改革,一方面要增加保租房等“低租金、小戶型”適租型房源供應;另一方面,推進義務教育等公共服務均等化、全覆蓋,實現從租賃賦權到租購同權;此外,還要在室內設施、物業管理等方面形成等同于住家型商品房的標準。
(作者系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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