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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11月18日,記者從遼寧省興城市人民政府官網獲悉,興城市已發布《關于興城市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意見》(簡稱《意見》),共有9條規定,涉及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適當降低商貸首付比例、發放人才補貼等。《意見》實施期限從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意見》規定,憑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和購房稅務發票,對購買首套新建商品房住房(144平方米以上)的個人給予已繳契稅50%的補貼;對購買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宅(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個人給予已繳契稅70%補貼。
在人才購房支持上,《意見》明確,對在城區購買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的各類人才,分類發放一次性購房補貼10000元。
此外,興城市下調商貸首付比例。根據《意見》規定,銀行對首套住房購房者按照信用情況適當減低首付比例,將首付比例從30%降低至20%。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住房時,銀行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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