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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臺出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政策
訊 11月11日,從上海公積金中心官網了解到,上海出臺出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政策。
政策主要內容包括放寬提取條件,按照上海市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租賃已經上海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并納入統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并按規定辦妥租賃備案的職工及配偶,符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在上海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等生效中提取業務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
同時,提高提取限額。為進一步緩解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職工支付房租的經濟壓力,符合條件的承租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4500元。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此表示,這個政策對于上海的租客降低租房成本具有非常好的導向。大城市租房成本總體還是比較高的,但若是可以把公積金提取用做房租,實際上可以較好地降低租房成本,這對于激活租賃住房消費需求具有非常好的導向。此類公積金政策有一定的使用范圍,即不是普通的租賃住房市場,而是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換而言之,類似政策也引導了租客等關注了保障性租賃住房。此類政策會使得承租保障性租賃住房變得性價比更高,對于助推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發展、落實租購并舉的政策都有積極作用。
他還談到,公積金和保障性租賃住房兩個概念,對于上海很多租房的人來說,可能關注度不高。鑒于這個政策具有非常務實的導向和效應,各地和部門要做好政策的解釋。尤其是在“使用公積金租賃保租房后,以后在上海買房是否還屬于首次使用公積金”等問題方面做好解釋,鼓勵年輕人等積極用好政策,更好解決住房居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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