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通知,決定階段性調整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符合條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決定在2022年底前階段性維持、下調或取消當地新發放首套住房貸款利率下限。
信息很短,信息量卻不小。政策中提及的“首套房”“部分城市”“新發放”“階段性”四個關鍵詞應該如何理解?一起來看本期快問快答
問:如何理解“首套房”?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答:“首套房”商貸利率變化,直指剛需群體,并不涉及二套房利率調整。此前,首套房利率下限為“不低于5年期以上LPR減20個基點”,即4.1%。盡管新政對利率下限調整的表述為“自主決定維持、下調或取消”,但市場普遍認為“下調”的概率較大,因為近期銀行業已普遍下調了存款利率,這為房貸利率的進一步下行打開了空間。
問:如何理解“部分城市”?
答:根據通知,該城市必須滿足“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同比均連續下降”條件,方可放寬首套房利率下限。根據市場機構預測,滿足以上條件的城市約為23個,其中二線城市8個、三線城市15個,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二線熱點城市均不在其中。新政有助于滿足三線城市的新市民購房需求,也有利于緩解個別城市的住房供給相對過剩矛盾。
問:如何理解“新發放”?
答:政策聚焦“新發放”貸款,意在進一步降低新購房者成本。為何不涉及存量房貸?今年以來,與房貸利率掛鉤的5年期以上LPR已經歷了三次下行、降至4.3%,不少城市的首套房利率、二套房利率已降至4.1%、4.9%,較大幅度減少了居民的利息支出。
進一步降低“新發放”房貸利率,可以更精準地觸達收入波動群體、新市民群體等,進而更加充分地釋放剛性住房需求。
問:如何理解“階段性”?
答:通知要求,在2022年底前,階段性放寬首套房商貸利率下限。一方面,這能夠避免市場陷入長期觀望,撫平看漲、看跌等不穩定預期;另一方面,這向市場釋放了“精準滴灌”的信號,厘清“放水”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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