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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污泥無害化處理,推進資源化利用,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建設美麗中國的重要舉措。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聯合印發《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國新增污泥(含水率80%的濕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規模不少于2萬噸/日,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達到95%以上,基本形成設施完備、運行安全、綠色低碳、監管有效的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理體系。污泥土地利用方式得到有效推廣。京津冀、長江經濟帶、東部地區城市和縣城,黃河干流沿線城市污泥填埋比例明顯降低。
《實施方案》明確3方面10項政策舉措。一是優化污泥處理結構。規范污泥處理方式,積極推廣污泥土地利用,合理壓減污泥填埋規模,有序推進污泥焚燒處理,推動能量和物質回收利用。二是加強污泥處理設施建設。提升現有設施效能,加快補齊設施缺口。三是強化過程管理。強化源頭管控,強化運輸儲存管理,強化監督管理。
《實施方案》強調,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各項工作落地見效。一是壓實各方責任。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并依法履行監管責任,相關企業切實履行直接責任確保污泥依法合規處理。二是強化技術支撐。加快關鍵技術攻關,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健全標準體系。三是完善價費機制。健全污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與污泥無害化穩定化處理效果掛鉤的按效付費機制,鼓勵政府購買服務。四是拓寬融資渠道。建立完善多元化的資金投入保障機制,鼓勵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污泥處理設施項目,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支持力度,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污泥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
關鍵詞: 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