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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麗新
經濟穩步發展,助推城鎮化加速發展。住房,承載著居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如何滿足這份向往,邁向高品質居住時代,已成為新時代人居發展的重要課題。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在“住有所居上持續取得新進展”,黨的十九大報告再度提及“住有所居”。
在“房住不炒”定位下,“住有所居”標準不斷提高,內涵不斷擴展。2012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住房面積為32.9平方米,如今已達37.8平方米。人民群眾對住房的需求已經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相應地,我國民生建設也正從“住有所居”邁向“住有宜居”。
“所居”強調“從無到有”,“宜居”則要在“有”的基礎上更“好”。
我國較早提出“住有宜居”的城市是深圳。此后,上海在“十四五”期間的住房發展規劃中亦有提及。直至今年1月11日,《“十四五”公共服務規劃》中提出,住房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要逐步實現住有宜居。
“住有宜居”是改善性思維,是更高的目標與追求,是出于回歸住房問題本質的需要。過去,蓋房子單純注重“物理”空間的建造。當下,房地產行業處在探索發展新模式的關鍵階段,滿足“以人為本”回歸居住本源與服務的需求,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質,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應有之義。
“住有宜居”,不是物理空間中的房子,是社會意義上的住房,需結合特定城市、特定社區,特定社會網絡去建設。過去,我國城鎮化建設聚焦大規模增量開發,如今已轉向存量提質改造和增量開發雙軌運行并重模式,營造安全、綠色、智能、健康的高品質人居環境之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環境、文化、教育和消費等配套需求的實現程度,關乎居民幸福生活指數的高低。
“住有宜居”,不是單純注重供應住房的“量”,而是更加關注居住的“質”,需在硬件滿足基礎之上,打造更美好的“軟件”生活方式。做好棚戶區改造、區域環境規劃、房屋設計以及社區配套和市政基礎設施之外,要提升社區養老、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進而提升一個城市的軟服務綜合實力。
跨入“住有宜居”時代,市場各個參與主體要以為居民提供美好生活的服務為核心目標,企業要積極順應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趨勢,加快創新產品和服務模式,重構商業模式,這亦有望成為房地產及相關行業實現突破的新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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