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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網訊(劉敏/文)9月20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了關于《關于調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其中通知提出,養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繳存職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住房的,貸款最高限額以本市統一貸款限額為基礎上浮20%。養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是指養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
此外,天津市繳存職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應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價格40%的首付款。
對此,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表示,天津此次政策調整體現了在使用公積金支付房租問題上走向相對靈活,以及對于養育二孩以上家庭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者的支持,并再次重申和強調了購買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的標準。以上政策調整表明了天津市政府在公積金使用方面在強調政策公平和著眼于城市發展,支持剛需和改善性需求的同時對于“房住不炒”等原則的堅守,無疑是符合當前房地產市場調控的總體方向的。
關鍵詞: 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