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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導報 記者倪文忠 日前,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長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通知,新版《長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期研討工作已基本完成。為進一步維護商品房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長春市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擬將啟用新版《長春市商品房買賣合同》。
據了解,新版合同將于2022年10月9日啟用,開發企業應本著公平,公正、誠信、守法的原則擬定合同條款內容,不得冊減或更改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示范文本合同條款及附件中留有的空格或空白行,交易雙方自行約定內容不得與示范文本中本條或相應條款的本意相違背,不得免除出賣方責任、加重買受人責任,或排除買受人合法權益。
啟用新版合同后,買受人與開發企業可采用電子簽名(簽章)技術進行合同簽訂,電子簽章顏色需與實體印章顏色相同。開發企業應明確告知買受人仔細閱讀合同約定內容,雙方簽字確認后,經網簽系統提交打印。打印紙質合同時,所有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蓋章及買受人簽章頁需彩色打印。
已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可繼續使用,可以正常辦理合同備案變更、撤銷、商品房轉移登記等相關業務。自2022年10月9日起,舊版合同因未成立、撤銷、解除、無效等原因需重新簽訂網簽合同時啟用新版合同。
所有附件及補充協議需在合同中明確并同步備案。合同約定內容應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附件均應隨主合同內容一并上傳,除網簽合同外,不得另行簽訂附加合同。
關鍵詞: 商品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