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訊(記者張建)9月15日,記者從合肥土地市場網獲悉,合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合肥市土地交易市場競買保證金使用銀行保函的流程(試行)》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在原有以土地競買保證金繳納作為參加土地競買履約保證的基礎上,增加銀行保函作為參加土地競買的履約保證方式。
通知提出,競買人需要使用保函參與競買的,應當自土地出讓公告發布之日起向銀行申請開立保函,保函有效期自開立之日起生效,至競買活動結束后不少于60天(最后一天為節假日的,順延1個工作日)。
保函開立完畢后,競買人須將保函原件提交至保證金托管銀行,委托托管銀行辦理保函確認,由托管銀行完成保函查詢驗證工作,并在競買報名時間截止前,出具《銀行保函信息確認函》。競買人須將保函原件存于委托開具該確認函的托管銀行,直至土地交易活動結束。
在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看來,此次政策說明在刺激土地市場方面,保函代替保證金也成為一項重要的工具。
從銀行保函的功能來看,其是由房企向銀行申請的一種保證函,銀行作為保證人向自規局開立書面擔保,保證房企是有能力在后續繳納競買地塊的競買保證金的。此類政策屬于地方上優化營商環境、減輕房企負擔的重要舉措,房企將有更大的自由進行拿地,減少了拿地的資金負擔。
“在合肥之前,包括武漢、隨州、利川等地區在今年都推出了此類制度,鼓勵房企利用此類制度積極拿地,可以認為是優化拿地規則、活躍土地市場的重要舉措,值得全國其他城市學習和借鑒。”嚴躍進如是說。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以往開發商拿地的保證金需要鎖定至土地購買結束。上述政策是采用銀行保函代替保證金功能模式,有助于緩解企業資金壓力,降低了土地競買門檻,讓更多開發商可以參與土地競拍,提升土地競拍市場氛圍。但一般來講,企業會因為資金緊張才會請求銀行開具上述保函,進而可能會出現銀行不愿意為一些想拿地而資金又緊張的民企開具此類保函。一些地方政府出臺此類政策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同時也要想辦法提升銀行開具保函的意愿。
關鍵詞: 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