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李佳記者張敏)為進一步發揮住房保障政策的積極作用,解決政策落實過程中的矛盾問題,近日,常州市對租房資助政策中租賃備案認定條款進行了調整,將“租房居住,與房屋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并備案”修改為“租房居住,與房屋出租人簽訂租賃合同并備案(登記)”。
此次調整,解決了部分租房資助申請人因房東不配合、房屋產權等問題無法完成租賃備案導致個人無法享受租房資助政策的問題。今后,對租房資助申請人的租賃行為可以通過三種渠道予以確認:一是常規租賃備案;二是租住人才公寓的,可直接通過人才公寓申請管理云平臺核對租賃信息;三是租住社會房源無法進行租賃備案的,可在“租房資助”申請系統直接進行租賃登記。
常州市青年人才“雙資助”政策實施以來,在引才留才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截至今年8月底,累計發放生活補貼13224人,發放購房補貼727人,發放租房補貼2296人。
關鍵詞: 政策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