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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買房人來說,房屋質量是最關心的要素之一。然而在期房交易中,購房者往往是“買了房卻看不見”,交房后發現“貨不對板”。那么,要如何提升住宅交付質量,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呢?對此,山東省開始全面推行“先驗房后收房”的制度。
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王潤曉表示,全面推行“先驗房后收房”制度,就是讓群眾從買房到收房,全過程了解房屋質量狀況。
新政策強調,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對其所售住宅質量負首要責任。對落實“先驗房后收房”制度,要承擔策劃組織、閉環整改和安全保障責任。施工、監理和前期物業服務單位,要積極予以配合。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處長劉明偉表示,一方面,在建設過程中,允許業主進入工地,可以重點查驗觀感質量和材料的使用情況。另一方面,正式收房前,業主可以進入自己購買的房子,重點查驗水電暖設施的安裝和裝飾裝修部分的質量狀況。
事實上,在新的制度全省推開之前,青島、濟南等城市,已經進行了相關試點工作。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處長劉明偉表示,以前,消費者購買期房,收了房子以后才能真正了解房屋的情況。在這種制度下,往往收房以后會產生很多的質量糾紛。我們試行“先驗房后收房”制度以后,消費者可以從買房到收房,全過程了解房屋質量狀況,提前解決房屋質量問題,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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