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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深圳站2022-08-3108:19
來源:房產深圳站
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布《關于實施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通知》,該《通知》所涉相關政策有效期為2年。
《通知》提出,各縣(區)住建、房管部門要大力支持職工購買預售商品房預提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住房公積金中心要繼續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購房職工購買預售商品房支付購房定金并與開發企業簽訂《購房認購書》《承諾書》后,可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其縣區管理部門進行申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核、錄入系統并出具業務受理回執,作為職工支付能力憑證,確保購房職工在約定的時間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需是符合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含預售房和現房),且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企業與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共同簽署《購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承諾書》這兩項條件的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才可向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預提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金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通知》對公積金的提取額度也作了明確說明: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累計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購房認購書》約定的首付款。如購房合同存在其他非直系血親的共有產權人,有劃分產權比例的,按約定比例提取;沒劃分產權比例的,按人數比例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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