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公務員購房預發補貼15萬元、中介每賣一套房財政獎勵1000元……以“共有產權”方式銷售商品房成為房產銷售的又一創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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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產權”房:
【資料圖】
“半購半租”分攤房產風險
8月2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發《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提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共有產權”方式銷售商品房。
商品房去化方面,通知明確,支持有實力的民營房地產企業與國有企業聯合組建運營公司,優勢互補,多渠道籌集資金,以市場手段參與去化紓解,所購商品房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房和安置房等政策性房源范疇進行儲備。
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共有產權”方式銷售商品房,購房人可以先期購買不低于50%的產權,剩余產權繼續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由購房人租賃使用,再按雙方合同約定購買剩余產權。
專家指出,該政策提及的“共有產權”的概念和傳統意義上的共有產權有本質區別:傳統的共有產權是購房者和地方政府共有產權,而此次則是屬于購房者和開發商共有產權,此類模式可以認為是“半購半租”。
在機構分析師看來,此舉或將發揮穩定購房者情緒的作用,先期購買不低于50%的產權,剩余產權繼續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持有,由購房人租賃使用,即意味著雙方前期共同承擔房產風險,有助于緩解擔憂情緒,促進住房需求釋放,提升樓市活躍度。除此之外,分成2個階段支付房款,也將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購房群體的資金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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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大理之前,深圳亦發布過類似政策。(全國首創!這一城推出青年人才共有房!若房價上漲,可按原價買下另一半產權!)
深圳發布 “青年人才共有房計劃”, 青年人才與企業共有產權,三年后可相互回購。
若房價上漲,青年人才可以選擇向企業按照原價購買剩下的一半產權,搭上資產上漲的“順風車”;若三年后房價下跌,企業將向青年人才按原價回購一半產權,確保青年人才置業無憂,安居樂業。
中指研究院指數事業部市場研究總監陳文靜提到,“共有產權房”在全國多地均有涉及,如北京、深圳、東莞均發布過相關文件,北京近兩年土拍中“設定有政府持有商品住宅產權預設份額”。
總的來說,共有產權降低購房者門檻,支持商品房更好地滿足剛需及改善需求,對穩定房地產市場有著積極的意義。但剩余產權后續轉讓過程中,剩余產權如何購買、購買多少產權及購買剩余產權的具體價格等情況仍需根據具體項目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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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銷售創新不斷:
預發補貼、獎勵中介
在專家看來,房企“共有產權”模式屬于今年花式營銷中的一種內容,但也總體鼓勵部分房企進行試點和創新。
“今年各地房屋營銷新鮮版本很多,說明在營銷壓力下,地方政府、房企和營銷部門積極創新出點子,以更好提高項目的吸引力,進而加快住房的去化。”
今年7月,樟樹市發布《關于促進樟樹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措施》提及獎勵商品房銷售中介機構銷售行為。凡在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已備案的中介機構每銷售一套商品房,由收益財政給予1000元獎勵。
6月1日,江西省宜春市發布《關于促進中心城區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亦提及“已備案的中介機構每銷售一套商品房,由受益財政給予1000元獎勵”。
在業內人士看來,該政策旨在提升中介機構的銷售活躍度和積極性,在降低首付比例、發放購房補貼等方式支持購房者置業的同時,打通中介機構鏈條,發揮其傳導作用,以期促進市場活躍提升。
今年7月,一份武漢市東西湖區財政局印發的《預發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的方案》在網上流傳。方案中提到,屬于住房分配貨幣化補貼政策對象的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在方案下發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在東西湖區內新購房的,可一次性獲預發購房補貼15萬元。被業內解讀為“相當于15萬元的指定區域買房無息貸款”。
陳文靜提到,今年以來,多個城市打破傳統政策調控手段,發布創新型舉措,從支持多孩家庭、鼓勵投靠養老、一人購房全家幫、租賃破限購、鼓勵團購批量購房等方面維穩市場,促進剛需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釋放。
目前全國房地產市場仍然處于調整期,行業的全面復蘇仍需時間,預計短期內仍將有更多地方發布創新型政策,釋放更多置業需求。
關鍵詞: 共有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