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記者羅莎琳)買家在購買二手房時,應當先實地考察,多加留意周邊環境,還應選擇多個不同的時間段前往實地考察,分時段考察物業全面衡量再簽合同不遲。
日前,記者從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了解這樣一個案例:周先生身在老家的母親(周母)身患疾病,周先生遂打算換購一套周邊環境安靜的房子與母親一起居住,并給予照顧。某中介公司向周先生介紹位于南沙區的某物業,并帶著周先生實地看房還以書面的形式告知該物業的權屬、面積、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賃、使用限制等基本情況。次日早晨,周某再次對該物業進行實地考察周邊環境,舒適安靜的小區讓其心懷滿意,遂就該物業與業主陳先生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完成交易過戶手續后,周先生一家搬進該物業后,發現小區樓下不遠處有夜市大排檔,營業時產生噪聲,晚上影響周母的休息。
周某認為中介公司未如實告知物業周邊環境的情況,遂拒絕支付中介服務費。中介公司表示在簽訂合同前已如實向周某告知該物業的基本情況,有權收取中介服務費。最終,中介公司通過司法途徑向周某追討中介服務費。
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認為,本案中,周某欲購買一套周邊環境安靜的物業供母親周母居住,且對交易物業也多次進行實地考察,但忽略了晚上的環境情況。中介公司已嚴格按照《廣州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條例》第14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權屬、面積、使用年限、用途、抵押、租賃、使用限制等基本情況以書面形式告知周某,并帶其進行實地考察,已履行中介的義務,故有權收取中介服務費。
協會在此提醒消費者:存量房(二手房)的周邊環境已形成多年,一般難以改變,買家在購買存量房時,不應急于簽訂買賣合同,應當先實地考察,多加留意周邊環境,特別是物業周圍有無污染源,如噪音、有害氣體、水污染、垃圾等,尤其對于食肆周邊的物業,還應選擇多個不同的時間段前往實地考察,畢竟在不同的時間段會存在不同的周邊環境,或者買家也可通過走訪周邊居民,對物業及周圍的環境設施做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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