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至22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福建省福州市召開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現場會。
會議指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印發后,特別是7月22日國務院電視電話會議召開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推動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其中包括,注重把握好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的政策導向,堅持小戶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各地均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無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設收入線門檻,以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此外,會議提出,充分利用《意見》明確的各項土地支持政策,引導村集體經濟組織、企事業單位、園區企業、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等積極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注重實現職住平衡。
會議還指,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等在廣泛深入摸底調查的基礎上,從實際出發,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賃補貼和將政府的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多種方式,切實增加供給,科學確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目標,上海、廣州、深圳計劃“十四五”時期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分別為47萬套(間)、60萬套(間)、40萬套(間),均占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5%左右;北京市正在編制“十四五”住房發展規劃,其中保障性租賃住房占比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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