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易流程長、手續多,消費者不留神就有可能“踩坑”。日前,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商品房交易風險提示的通知》,列出13項風險,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要求購房者將購房款轉入非商品房預售款專用賬戶、購房者違規使用消費貸等支付購房款、簽訂“雙合同”等。
從消費者視角來看,各項風險提示在表述上一律使用“……即是風險”的字眼,更便于消費者準確識別風險和歸納總結。這13項風險提示主要集中在簽約、付款等環節,涵蓋了商品房權屬、銷售資質、資金支付等焦點問題。譬如,消費者應當認真查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特別要留意預售許可證中載明的監管賬戶信息。如果銷售人員以任何理由提出把購房款轉入監管賬戶外的任何賬戶,消費者就要格外留神。再譬如,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是防范交易風險、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措施。消費者應當有意識地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做好相關網簽備案工作。簡而言之,買房有風險,消費者有必要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提示”的另一面其實是警示。提升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固然有助于降低商品房交易風險,但改善房地產市場秩序,還需要多方形成治理合力。從行業視角來看,購房風險提示可不只針對消費者。譬如,金融監管部門要借助科技手段,防范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樓市。據媒體報道,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房地產開發項目公司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公示13項購房風險提示,并公布投訴舉報電話,接受公眾監督;同時,要求加強對開發項目的巡查檢查,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銷售行為,發現一宗,處罰一宗,并向社會公告。當消費者積極參與消費監督,監管部門強化日常監管,方能形成治理合力,壓縮違規操作的空間,持續改善消費環境。
此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發布《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要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切實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隨后,多地相繼發布購房風險提示。10月8日,針對購房過程中需要重點關注的風險事項,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出7點提示。這些消息釋放出一個強烈的信號:強化商品房交易風險管控,亟須全社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