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兩則土地出讓公告,共掛出15宗土地,總起價114.13億元,掛牌截止時間為11月19日。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此次掛牌出讓的土地中,鄭政出(2021)53、55、56、57、58、59、62、63號(網)地塊為城中村改造地塊。鄭政出(2021)54、60、61號(網)為舊城改造地塊。鄭政東出〔2021〕18號(網)地塊為產業用地。僅鄭政出(2021)64、65號(網)地塊、鄭政東出〔2021〕15號(網)三宗地為政府儲備公開用地。
根據土拍公告,此次土拍有“五不得”規定,包括參與競買的企業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的各類融資資金,購地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參與競買企業控股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
此外,公告規定,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同一企業及控股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出讓人將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競得人提供的審計報告及相關資料開展審查,同時審查是否存在同一企業及控股公司參與同一宗地競買的違規行為。經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該競得結果無效,出讓人有權扣除成交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競得人及參與同一宗地競買的控股公司兩年內不得參加鄭州市土地出讓活動。所有宗地競買保證金比例均按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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