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多地出臺加快發展保障房相關舉措,引發關注。要讓保障房有真保障,讓好政策發揮好效果,還需要從配套設施、房屋質量、申請門檻等問題入手。
保障房面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難群體,既然如此,就要下大力氣解決配套設施滯后問題,提升保障房的生活便利性。樓房建設交付,住房保障建設并沒有完成。此前,在一些城市,由于保障房項目位置偏遠,生活不便,出行成本較高,讓不少人對其“愛恨交加”,甚至出現保障房空置現象,既沒有起到保障效果,又浪費了公共資源。鑒于此,醫療、教育、交通等基礎配套設施的規劃建設,要在項目啟動之初就全面統籌考慮,不應出現“一建了之”或“先蓋樓、再完善”的情況。
長期以來,由于保障房利潤空間較小,個別房地產開發商從各個環節縮減成本,導致部分房屋質量不達標,有些人甚至認為保障房就是劣質房。保障房影響著政府的公信力,如果房屋質量沒有保障,負面影響少不了。相關部門要嚴格把關,加強監管,讓每個保障房項目都能經得起時間檢驗。
此外,還要進一步拓展保障房覆蓋的范圍。數據顯示,現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租房住,這些人往往工作年限短,收入相對較少,買不起房、租不起好房。這其中,保障房的作用至關重要,要想把好事辦好,就需要在保障房申請的戶籍要求、工作屬性、工作年限、社保繳納等多個方面降低門檻,讓更多人有條件、有機會申請保障房項目。
實際上,相比建設規模和推進速度,保障房的公平分配更為重要。一方面要在制度設計和程序運行上做到公開公正透明,接受全社會監督,真正做到面向需要保障的人,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做到嚴管重罰;另一方面也要提高保障房政策到達率,讓更多人了解保障房政策,讓所有具備條件的人都有平等機會去申請。
要讓更多真正有保障的保障房不斷涌現,讓買不起房子的居民盡快改善居住條件,還需要相關方面一起努力,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