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通知,明確房地產開發企業按備案價簽合同收款后返錢將受到重罰!
全文如下:
通 知
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堅持房地產市場調控,保持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長效發展機制的重要舉措。
近期,有房地產開發企業按商品房申報備案價格與購房者簽訂購房合同,收取購房款后在一定期限內予以部分返款。該行為涉嫌返本銷售或變相返本銷售,嚴重擾亂正常市場秩序,違背房地產調控政策精神。為此,我局對該涉事企業采取如下措施予以懲處:按相關法規規定予以立案調查,繼而進行行政處罰;停止涉事項目剩余房源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在我市銷售商品房按最高比例實行預售資金監管。
請全市各房地產企業以此為戒,依法依規誠信經營。對違法違規銷售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長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