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歲尾,一般來說是房地產市場的“淡季”,但今年情況似乎有點不一樣,一二線城市開始集體躁動了。
統計局發布的70大大中城市房價指數顯示,4個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3%,漲幅比上月擴大0.1個百分點。其中,北京、上海和廣州分別上漲0.3%、0.2%和0.7%,深圳下降0.1%。
貝殼研究院提供的數據顯示,2020年一線城市二手房的量價表現明顯好于低能級城市,需求升溫明顯,全年二手住宅總體成交量同比增長23%。
上海成交大增26%,廣州成交量同比增幅為25%,深圳同比增加23%,北京成交量及增幅均為2017年以來最高。
看得出來,越是前景不明朗,人們越愿意把錢換成房產,房子對于國人來說,不僅僅是鋼筋水泥那么簡單,而是精神的寄托、養老的居所、扎根城市的重要載體,更是家庭財富的傳承。
根據央行去年的統計數據,家庭持有的房產占總資產的比重高達59.1%,接近六成,城鎮居民家庭住房擁有率達到96.0%,有一套住房家庭的占比為58.4%,有兩套住房的占比為31.0%,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占比為10.5%,戶均有住房1.5套。
尤其對獨生子女家庭來說,如何把這份沉甸甸的財富,傳到“獨苗”手中,盡可能減少財富代際傳承的成本,是每個家庭應該重視的問題。
一般來說,房產過戶給子女,有三種方式,稅費規定也不盡相同。
1,贈與,不需要繳個稅和增值稅,但需要繳納契稅。
2,買賣,房子滿兩年,不管是不是名下唯一的住房,會免除增值稅,契稅、個人所得稅還要繳納。
如果房子產證滿五年,還是唯一住房的話,那么增值稅和個稅都會免去,只需要交契稅。
3,繼承。只需很少的登記費,沒有其他任何稅費,費用最低,但有一個前提:只有被繼承人死亡,法定繼承人才有權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單這一條,就很麻煩,只要父母還在世,就沒辦法按繼承方式過戶。
而2021年開始,原有的《繼承法》已經不再實施,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
這是中國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被稱作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一系列關乎中國民眾婚姻、居住、網絡生活,甚至是如何起名的新規也正式施行。
在房產繼承方面,新規也明確指出:子女繼承父母房產再轉賣,將“全額征稅”。
原文是這樣說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為“偶然所得”,繳納20%稅率。
如果子女打算轉賣房子,而且房子不是“產權滿5年,家庭唯一”的住房,就會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
因為子女接受贈與房產時的成本為0,相當于要足額計算房屋差價,再次交易時要繳納差價的20%,對一套百萬以上的房子來說,動輒就是幾萬乃至十幾萬的費用。
舉個例子,小張是家里的“獨苗”,父母名下有2套房子,市值都是100萬,這2套房子都通過贈與方式過戶給了小張,父母離世后,小張想把房子給賣掉,此時就會“全額征稅”。
因為小張接受贈與房產的成本為0,差價就達到了100萬,20%的個人所得稅就達到了20萬之多,轉售房產的成本非常高。
那么,怎樣才能讓子女們轉賣房產時,不交稅或少交稅呢?
有兩個辦法。
1,房產滿五唯一。
所謂“滿五唯一”,指的是“產權滿5年,家庭唯一”的住房,如果父母手里有兩套房,可以先把其中一套賣掉變現,剩下的房子就成了家庭唯一住房,只要交契稅或還房貸的時間超過5年,子女再轉賣房子的時候就不會“全額征稅”,只需要交契稅就行了。
2,以二手房買賣的形式過戶給子女。
假如房子不是滿五唯一,可以用買賣交易的方式把房子給子女,相當于子女變成了房屋“買方”。
這種方式需按正常房屋買賣流程進行,要繳納的稅費包括契稅、個稅等。
一般的流程是:帶上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到房管局辦理轉移登記,需要交契稅1%(首次購買90平以下的)或1.5%(90平到140平)或3%(二套房),另有交易手續費、登記費、抵押登記費(如有貸款)、配圖費等。
房子滿兩年的話,不管是不是名下唯一的住房,可以免增值稅,契稅、個人所得稅還要繳納。
也就是說,房屋在過戶給子女時已經交過個稅了,未來再轉賣就不會再重復“全額”征稅,至于子女轉賣時是免交個稅、交房款的1%,還是按上次過戶價征差額稅,每個城市的規定都不盡相同。
最后,我們做個總結。
1,《繼承法》已經廢止,今年開始實施《民法典》新規。
2,獨生子女家庭,更要注意房產過戶的方式,如果是贈與房產,最好是“滿五唯一”,否則還是“二手房買賣”方式過戶房產更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