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記者梳理發現,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均發布了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市的初步排查結果。結果顯示,部分銀行在發放個人經營貸過程中存在審核不嚴問題。與此同時,還存在中介機構教唆客戶包裝企業,并通過多次流轉方式規避銀行監控的情況。
多地金融監管部門表示,對貸款“三查”不到位的銀行或未履職盡責的工作人員將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罰,對違規貸款提前收回或制定清收計劃。
北京:對4家銀行啟動立案調查
北京銀保監局轄內銀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發放的個人經營性貸款等業務合規性開展自查,自查發現涉嫌違規流入北京房地產市場的個人經營貸金額約3.4億元。
3月23日晚,北京銀保監局發布消息稱,針對北京地區房價持續上漲和個人經營性貸款資金違規流入房市輿情,會同相關部門及時采取部署全面自查、開展專項核查、出臺專門制度等系列強監管措施,堅決落實中央“房住不炒”精神,維護首都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按照監管要求,轄內銀行對2020年下半年以來發放的個人經營性貸款等業務合規性開展自查,自查發現涉嫌違規流入北京房地產市場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金額約3.4億元,約占經營貸自查業務總量的0.35%,其中部分涉及銀行辦理業務不審慎,部分涉及借款人刻意規避審查。
在銀行自查基礎上,北京銀保監局會同相關部門選取重點機構進一步開展了專項核查,已發現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信貸資金約3000萬元。
目前,北京銀保監局已啟動對4家銀行的行政處罰立案程序和調查取證工作。后續,將根據調查取證結果,對貸款“三查”不到位的銀行或未履職盡責的工作人員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罰。
北京銀保監局作出四方面要求:一是切實加快整改進度,對未結清業務實施名單制管理;二是嚴格落實內部問責;三是認真對照《北京銀保監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關于加強個人經營性貸款管理嚴防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對本行內部制度、機制流程進行修訂完善;四是全面加強授信業務管理、內部員工管理以及合作中介機構管理。
深圳:21筆貸款被責令提前收回
深圳銀保監局選取6家銀行集中開展現場檢查,責令銀行提前收回21筆、5180萬元涉嫌違規貸款,叫停風險隱患較大的業務,處罰違規機構4家。
3月18日,深圳市有關部門在下發的通報(下稱《通報》)中指出,自2020年4月開展經營貸專項整治以來,深圳銀保監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持續通過非現場監測、部署銀行滾動排查、開展現場核查等方式,督導轄內銀行不斷規范經營貸業務,防止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
針對2020年初輿情反映深圳經營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領域的情況,深圳銀保監局第一時間明確監管要求并迅速部署轄內中資商業銀行,對15.4萬筆、1771.73億元經營貸業務進行全面排查,深圳銀保監局選取6家銀行集中開展現場檢查,責令銀行提前收回21筆、5180萬元涉嫌違規貸款,叫停風險隱患較大的業務,處罰違規機構4家,處罰問責違規責任人14人次,處罰金額合計575萬元。
《通報》還指出了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樓市的三種典型案例:
一是銀行員工誤導客戶套取經營性貸款買房。例如,深圳農商銀行光明支行員工李某營銷展業不規范,誤導客戶使用經營貸資金買房。
二是客戶經理在微信公眾號不規范開展業務宣傳。例如,平安銀行深圳分行零售客戶經理陳某與“小鵬號”私下合作,推送抵押經營貸可做新過戶公司文章,誤導金融消費者借用“空殼公司”違規申請使用貸款。
此外,存在個人套取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通報》指出,平安銀行深圳分行對經營性貸款借款人主體資質審核不嚴,未穿透式核查貸款資金流向。其客戶鐘某于2020年3月16日通過全款一次性付清方式購買房產,次日設立企業,持股100%,持有房產剛滿六個月即向平安銀行深圳分行申請房抵經營貸,貸款金額226萬元,資金受托支付至張某在農業銀行的個人賬戶。當日,張某向劉某等16人合計支付資金217萬元,其中支付至劉某178.77萬元,經核實為代鐘某購買某住宅樓尾款。深圳市Z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為鐘某購房、成立企業、貸款咨詢等環節提供“一條龍”服務。
廣州:連“六個錢包”都要查
此次廣東銀保監局自查銀行網點共4501個,排查個人經營性貸款5678億元、個人消費貸款2165億元,發現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貸款金額2.77億元。
3月16日,廣東銀保監局公布了轄內(不包括深圳地區)個人經營性貸款自查結果。此次廣東銀保監局自查銀行網點共4501個,排查個人經營性貸款5678億元、個人消費貸款2165億元,發現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貸款金額2.77億元,涉及920戶。也就是說,7843億元貸款中,排查出問題的比例是0.035%。
值得一提的是,廣州地區銀行機構自查發現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貸款金額1.47億元,涉及到305戶,折算下來戶均約48萬元。這意味著,不包含深圳地區,廣州涉嫌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問題貸款金額占整個廣東自查問題貸款金額的一半以上,達53%。
3月17日起,廣州實施更強新政,各家銀行加強貸款排查,包括嚴查購房首付來源:購房者申請按揭房貸,需要提供首付款賬戶流水證明,以佐證首付款是家庭自有資金,或者是父母、兒子等直系親屬自有的。而如果經核實首付資金來源為借貸、墊資過橋、他人借名貸款者嚴禁準入。
據了解,浦發銀行廣州分行通過客戶提供的銀行支付憑證以及銀行流水,佐證首付資金來源為其個人或家庭的自有資金。同時,該行一直關注客戶是否近期獲得過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將首付款的支付時間與上述貸款的發放時間匹配,以防首付款來源于他行貸款。
興業銀行廣州分行也表示,該行不受理首付款繳交前2個月在本行存在個人消費貸款或個人經營貸款發放記錄的,以及首付資金有來自中介等渠道嫌疑的個人住房貸款申請。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對首付資金溯源審查本意是為了打擊經營貸等資金流入樓市,可能會對剛需造成一定的誤傷,但這種誤傷很難界定。
“這個規定確實比較嚴。其實,父母的資助屬于‘六個錢包’(是指男方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加上女方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六個錢包)。”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政策的本意是提醒購房者,從自身的還款能力出發購房。首付資金溯源嚴查,是為了防范購房者產生過度負債的風險。但具體操作中,父母轉給子女購房的資金,不好統一界定為負債,父母可以說將這個錢贈與子女。
上海:135家銀行完成房貸自查
目前相關銀行已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制定了整改方案。下一步,上海銀保監局將結合銀行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后續將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采取監管措施。
上海地區銀行業也對消費貸、經營貸等進行了全面自查。
根據3月18日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官微發布的消息,上海地區商業銀行根據2021年1月29日印發的《上海銀保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對2020年6月份以來發放的消費類貸款、經營性貸款以及個人住房貸款進行全面自查。截至目前,上海地區135家商業銀行已經完成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專項自查工作。
各家銀行自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包括:
一是貸款資金用途違規,部分個人消費貸、經營貸資金流入房地產市場。
二是在房屋主體結構未封頂前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個別貸款未能嚴格落實住宅封頂政策或商用房竣工驗備要求。
三是首付款來源核實不審慎,少量首付款資金來源為非自有資金。
四是貸款資料收集不完整,部分貸款貸后環節存在資金用途證明材料不足或印證力不強等情況。
據悉,目前相關銀行已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制定了整改方案:
一是對違規貸款進行收回或制定清收計劃,對各項檢查發現的信貸資金問題建臺賬、列清單,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人和完成時限。
二是在信貸管理系統內設置用途風險提示,建立風險預警監控管理平臺。
三是加強客戶準入管理,建立客戶風險量化得分體系。
四是加強整改成果運用,就發現的典型問題在銀行內部進行通報、案例警示與剖析,將自查整改貫穿到日常經營管理中。
下一步,上海銀保監局將結合銀行自查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后續將對檢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依法采取監管措施。
李宇嘉指出,從近期深圳、上海、廣州等多地監管舉措來看,可謂是標本兼治,既通過自查督察、處罰等嚴打違規融資和銀行放貸,也完善既有的監管體系。
“2021年以來,特別是最近一個月,全國超過11個城市發布了針對二手房中介、二手房業主限價的政策和通知。”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對于一二線城市而言,二手房市場已占據市場的主體地位,特別是在一線城市,二手房市場占據了市場成交量的80%以上。而相比新建住宅的價格管控,二手房房價管控是過去的市場空白點,從深圳等城市開始,各大城市重啟定價管控。最近,已有超過9個城市針對自媒體、中介、二手房業主,開啟一輪定價管控。
“從各地的調控政策內容看,二手房價格明顯上漲的城市,大部分集中在投資客聚集、房地產炒作氛圍濃厚的區域,價格管控有利于市場的穩定。”張大偉認為。
關鍵詞: 經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