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發出2021年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重點對在建、在售以及投訴舉報較多的商品住宅項目違法違規行為開展排查整治,包括購房人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開發商違規銷售商品房,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亂象及商品房銷售現場管理無序等。
據介紹,目前海南在建在售的商品住宅項目的違法違規亂象主要有四方面。一是購房人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購房人和用人單位虛構勞動關系,并繳交社保或個稅,預交房款,預約到期具備購房資格后再辦理購房手續;或是利用人才引進政策,與用人單位虛構勞動關系,辦理人才落戶騙取購房資格;購房人偽造銀行轉賬、社保或個稅憑證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等問題。二是開發商違規銷售商品房。開發商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即進行銷售,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或將委托裝修、購買車位、加入會員、簽訂“陰陽合同”等作為購房前置條件的行為。三是中介機構和人員違規行為較多。部分中介機構通過有償服務,幫助購房人掛靠第三方公司繳交社保或個稅等方式騙取購房資格,在獲取購房資格后立即中斷社保或個稅的繳交。銷售或中介人員誘導、協助不具備購房資格的購房人通過第三方機構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四是商品房銷售現場管理無序。開發商未在商品房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價格手冊、發改部門價格備案文件等,未按規定內容明碼標價;未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標示“五證”、商品房銷控表(含已售房源和實際成交價格、未售房源等),銷控表房源銷售情況與海南省商品房銷售許可公示系統中樓盤表狀態未能保持一致;未在銷售場所醒目位置標示海南省相關限購文件,未提示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格不得購買商品住房等。
對經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海南省將在依法依規實施頂格處罰的基礎上,從行業限制和市場準入方面對相關違法違規主體和個人給予處罰。
針對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行為,海南住建(房管)部門暫停項目銷售和購房合同網簽備案,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罰;對提供虛假證明、規避限購政策購房的個人,撤銷其購房合同網簽備案,列入嚴重失信范圍,5年內不得在海南購房;對協助虛構勞動關系,代發工資,代繳社保或個稅騙取購房資格的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取消其備案資格,5年內禁止在海南從事房地產中介業務;對涉及偽造、編造證明材料獲取購房資格等違法行為,由公安部門依法予以打擊,追究其法律責任。
針對捆綁銷售變相漲價行為,開發企業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銷售商品房或將委托裝修、購買車位、加入會員等作為購房前置條件的,住建(房管)部門暫停項目銷售和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由稅務部門對涉及的偷逃稅行為依法依規追繳稅款和處罰;發改部門在辦理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時,要求開發企業提供嚴格按照備案價格銷售,不得捆綁裝修、車位和會員資格變相漲價的承諾,由市場監管部門對違背上述承諾的房企按照價格欺詐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