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房地產市場放開以來,“炒房”一詞就一直伴隨著市場發展、房價上漲、居民購房能力下降,受到各級政府的關注。但是,即便在調控政策十分嚴厲的情況下,炒房仍然沒有停止。所不同的是,大規模的炒房現象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五花八門的炒房行為,包括深圳出現的代持炒房、眾籌打新等。
這些新名詞的出現,到底是房地產市場進步的表現,還是房地產市場秩序存在問題的體現,無法說清楚。因為,“房住不炒”定位已經非常明確,可是為什么還會出現這樣的炒房現象呢?難道炒房問題真的無解嗎?顯然,我們忽視了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那就是市場的供求關系。因為,只要市場存在供需矛盾,存在供不應求的現象,就必然會出現價格上漲和炒作等方面的問題。
對深圳來說,由于經濟發展速度很快,人口流入現象也非常明顯,尤其是高中端人口的流入,會對市場的供求關系產生很大的影響。同時,面對深圳快速發展的良好局面,投資者、有錢人等也會紛紛流向深圳,從而給深圳的房地產市場帶來更大的壓力。在這樣的情況下,只有兩種方式能夠解決深圳的住房供需矛盾。一種是增加供應量,通過“揚湯止沸”的方式化解供需矛盾。而這種方式,顯然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市場供需不協調的問題。因為,深圳不具有無限量地供應土地的能力和條件,也不可能滿足所有人的購房需求,且極容易帶來房價泡沫,給企業發展帶來沖擊和影響,給城市創新創造帶來嚴重傷害。所以,增量調節是很難達到化解市場供需矛盾目的的;一種是調整住房結構,有效提升租房比例,實施“釜底抽薪”。從深圳的情況來看,深圳方面已經提出了向新加坡學習的思路,提高租住在住房中的比例。應當說,這種方式比前一種方式來得更有效,更符合市場供求關系。關鍵在于政府要在這方面多下功夫、多花力氣,要舍得將財力拿出來建設租賃房、補貼租賃房建設和以對企業創新創業的支持。如果深圳的租房比例達到70%以上,那么,深圳的住房問題也就會得到更好解決。至于炒房,完全可以不管,也可以放開,前提是對違規問題嚴加處罰。炒房帶來的土地收入,大部分用于租賃房建設和補貼企業用地需要。
也就是說,要想解決深圳這樣市場供需矛盾很激烈的城市的住房問題,靠行政手段管制,是不可能有好的效果的,也許會越管難度越大、越管房價上漲動力越強、越管炒房者的炒房熱情越有勁,因此必須依據市場規律,發揮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在發展房地產租賃市場方面多下功夫,多做文章,切實增加租賃房供應,將中低收入階層、創業者、新城市人群等都吸引到房地產租賃市場,通過租房來解決住房問題,從而緩解購房市場的壓力,把買房問題交給有錢人去處理,把有錢人的錢聚集到房子上,而政府則從地價、房價的上漲中,把收取的土地出讓收入用于租房市場建設。如此一來,房地產市場或許就實現了良性循環,社會財富的分配也會越來越公平。
這就進一步告訴我們,房地產市場不能成為拉大貧富差距、為少數人謀取財富的工具,而應當成為公平社會財富分配、給普通居民更多實惠的平臺。可以淡化“炒房”的概念,給炒房者新的空間,但一定要把炒房產生的土地溢價收入,拿來補貼中低收入階層住房需求,拿來補貼企業創新創業需要,形成真正的政府與市場的良性互動。
必須強調,單純管制是不可能把房價控制好的,也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房價上漲問題。按照目前的房價,再怎么管制,也已經超出了普通工薪階層的購買力。只有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居民的住房問題。否則,類似深圳這樣的炒房現象,只會愈演愈烈。
關鍵詞: 樓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