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官網上掛出通知,在全市范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停止新的商務公寓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用地出讓方案審批。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印發的《關于停止商務公寓審批的通知》提出,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發展,停止商務公寓項目審批,減少商業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為保障已批商務公寓項目的合法權益,做好市場平穩過渡,通知規定,規劃已經深圳市規劃主管部門和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審議通過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已經深圳市規劃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審批通過的商務公寓項目,可按原規定繼續辦理后續審批手續。
對于已批規劃尚未簽訂合同(不含招拍掛出讓情形)的商務公寓項目,在滿足學校等公共配套要求、開發企業自愿的基礎上,鼓勵轉為可售型人才住房。開發企業可向深圳市住建部門申請納入住房發展年度實施計劃,并按程序向深圳市規劃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和各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部門申請修改規劃。
根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商務公寓是為商務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務與住宿服務,不提供學校、幼兒園等居住配套的辦公類建筑,其用地分類屬于商業用地。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表示,近年來,商務公寓呈現出明顯的類住宅化傾向,已偏離“服務商務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停止商務公寓項目審批是為了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發展。鼓勵已批商務公寓項目轉為可售型人才住房,將進一步增加深圳市公共住房供給,為深圳市多層次住房供給提供空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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