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產局等部門發布《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此次政策明確了9條管控內容,被南京市房地產學會會長吳翔華評為“影響巨大”。
其中對購買者影響較大的是:1.離婚買房行不通了。夫妻任何一方自離婚之日起2年內買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婚前家庭總套數計算。2.樓盤30%房子優先賣給南京戶口無房家庭。
政策明確的9條管控內容如下:
01加強土地市場調控
依據土地市場狀況,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合理有序安排上市,優先滿足剛需,穩定市場預期。嚴格執行“限房價、競地價”出讓模式,提高土地市場準入條件,建立熱點區域住宅用地報名單位資格篩查機制。
02支持剛性購房需求
優先保障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的剛性購房需求,商品住宅項目向本市戶籍無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
03完善住房限購政策
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04加強熱點樓盤銷售管理
對社會關注度高、預計購房人數多的熱點樓盤,開發企業制定針對性銷售方案,嚴格按照審核公示方案開盤銷售。選房結果在現場公示,確保銷售進度與南京網上房地產公示同步。
05規范新建商品住房裝修行為
為促進裝修品質提升,落實綠色、節能、環保要求,優化新建商品住房裝修管理,完善住宅裝修評估機制,保證裝飾裝修標準與價格相符,推行全裝修和升級裝修模式,支持多樣化住房需求。
06增強存量住房交易信息透明度
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發布真實、全面、準確的存量住房房源信息,向房產部門申請核驗,即時報送成交信息。對于無故不報、漏報、瞞報、延報的,記為不良信息,納入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管理體系,暫停網上簽約資格。
07維護誠信規范的市場秩序
購房人利用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偽造購房證明、資金證明的,一經查實,取消購房資格并依法追責。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查實后予以曝光,計入誠信檔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銀行工作人員參與造假的,由金融監管部門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08營造健康良好的社會氛圍
涉房媒體行業應加強自律,準確客觀反映房地產市場情況。凡發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嚴重誤導市場預期,擾亂市場秩序的,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09強化屬地監管責任
各相關單位應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統籌指導土地上市和房屋銷售,加強疫情常態化防控,保證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南京還發布了《關于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政策解讀,表示《通知》強調要加大住宅用地供應,特別是加大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宅用地供應,優先滿足剛性需求,穩定土地市場預期 。
政策解讀如下:
一、土地出讓方式有哪些變化?
《通知》強調要加大住宅用地供應,特別是加大中低價位、中小套型住宅用地供應,優先滿足剛性需求,穩定土地市場預期。同時,為防止土地市場過度競爭,提出要繼續嚴格執行“限房價、競地價”政策,尤其是熱點區域,要提高土地市場準入條件,對報名單位資格進行篩選,控制參與土地競買企業數量。此舉有助于平衡土地市場供求關系,穩定地價水平,加強地價、房價良性互動,引導市場回歸理性,促進土地市場健康平穩發展。
二、如何支持剛需家庭住房需求?
為優先保障本市戶籍無房家庭的剛性購房需求,《通知》明確,商品住宅項目開盤銷售,須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保障,體現了房地產調控政策對剛需家庭的住房支持,有利于剛需家庭盡快實現住有所居。
本市戶籍無房家庭是指,本市戶籍單身人士、居民家庭(配偶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申請開具購房證明時,無住房登記及房產交易合同備案信息。
三、對離異購房有什么規定?
《通知》規定: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這樣既可滿足離異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遏制通過離婚獲取購房資格的情況。
在夫妻自離異之日起2年內,若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無房,離異后任一家庭成員可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離異后無房一方可以成年單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購買1套商品住房;離異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及以上的,離異后任一家庭成員在本市均不得購買商品住房。
通過優化完善住房限購政策,有利于抑制投機炒房,為平衡供需關系、促進房地產市場進一步平穩健康運行創造健康的需求結構。
四、如何加強對熱點樓盤的銷售管理?
近期,我市有部分樓盤由于區位、配套、規劃、價格、等因素,導致購房人扎堆搶購,不利于市場穩定。為此,《通知》對社會關注度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樓盤,開發企業應制定針對性銷售方案,嚴格按照審核公示方案開盤銷售。現場公示的選房結果須與南京網上房地產公示同步。
五、規范新建商品住房裝修行為有哪些新舉措?
為滿足購房群眾多樣化的住房裝修需求,規范裝修行為,落實綠色、節能、環保要求,解決裝飾裝修標準與價格不符問題,《通知》推行全裝修和升級裝修模式,進一步規范住宅裝修評估機制,裝修評估報告和相應樣板間須現場公示,明確樣板間硬裝部分的標準,減少因裝修問題引發的矛盾和糾紛,提升我市居住品質。
六、經紀機構不如實申報交易信息將如何處罰?
為進一步規范存量住房市場交易秩序,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的經營行為,為交易雙方提供公開、公正、安全的交易環境。《通知》要求,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發布真實、全面、準確的存量住房房源信息,向房產部門申請核驗,即時報送成交信息。對于無故不報、漏報、瞞報、延報的情況,記為不良信息,納入房地產經紀行業信用管理體系,暫停網上簽約資格。
七、如何處罰房產交易中的不誠信行為?
《通知》明確,購房人利用虛假材料騙取購房資格或偽造購房證明、資金證明的各類不誠信行為,將一律取消購房資格,并依據《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開發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如誘導或參與造假的,經紀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如發布虛假房源、不實價格信息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炒作學區、哄抬房價、協助開具虛假證明的,將根據國家多部委聯合發布的房產領域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備忘錄規定,實施跨部門、多領域聯合懲戒;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銀行工作人員參與造假的,由金融監管部門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如何懲處發布不實信息的行為?
《通知》提出,要加強涉房媒體行業自律,準確客觀反映房地產市場情況。凡發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嚴重誤導市場預期,擾亂市場秩序的,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目的是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有利于買房人全面客觀準確的了解我市房地產市場真實情況,科學理性地做出買房決策,穩定市場預期。
九、屬地政府如何履行監管職責?
江北新區管委會、各區人民政府、各功能板塊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土地上市節奏和房屋銷售方案加強統籌指導,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的前提下,保證屬地區域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總體來看,《通知》提出九項措施,涉及房產、發改、公安、規資、建設、市場監管、金融監督等多個部門,綜合運用多重手段,確保精準施策,堅決貫徹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促進南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關鍵詞: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