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信息,為全面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高質量高標準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海南省作出30項決定。其中,第14項提出,堅持“房住不炒”,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海南省要求,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堅決破除“房地產依賴癥”,繼續嚴格執行全域限購等政策,進一步強化城市主體責任,實施重點城市“一城一策”,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建立健全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和調控評價考核查處機制,堅決做到任何項目不附帶商品房用地。
加快發展旅游地產、商業地產,繼續實施棚戶區改造,大力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健全住房保障和供應體系,發展市場化商品住房、市場化租賃住房,加大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公租房、人才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解決好本地居民保障性住房、改善性住房和各類人才住房需求。
改革商品住房預售制度,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組織開展房地產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變相漲價、虛假宣傳、違規銷售、更名炒作、違法中介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設立不動產投資收購基金和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
此前6月8日,中共海南省委書記、海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賜貴在國新辦發布會上曾表示,海南的房地產不是外面想要多少就建多少,海南不能成為房地產的加工廠。
“海南的土地是有限的,而且歷史上也有過教訓,因此在構建現代化產業體系方面不能是單一的。”他說。(記者孫紅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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