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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6月7日,廣東省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表示,加快建設生育友好省,穩妥有序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不斷深化優生優育及婦女兒童健康服務,完善托育、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方面的生育支持措施。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進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對促進積極生育的支持措施,各地在配租公租房時,對符合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據其未成年子女數量,在戶型選擇方面給予適當照顧;進一步優化公租房輪候與配租規則,將家庭人數及構成等納入輪候排序或綜合評分的因素,對符合條件且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可納入優先配租范圍,也可結合當地房源實際直接組織選房;完善公租房調換政策,對因家庭人口增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租房的,根據房源情況及時調換。對選擇租賃補貼的未成年子女數量較多的家庭,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實施精準購房租房傾斜政策。住房政策向多子女家庭傾斜,對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適當提高租房提取額度,或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對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有條件的城市可給予適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等相關支持政策。具體實施辦法由各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訂后,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批準執行。
積極發揮國有住房租賃企業建設、運營、管理等綜合優勢,支持其通過新建租賃住房、“城中村”住房規模化租賃改造等方式,擴大住房租賃規模。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利用市場化手段多渠道增加長租房供應,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各地可結合實際,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進一步制定實施差異化住房租賃和購買房屋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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