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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6月2日消息 福州市房地產中介新政一日游!
6月2日凌晨,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發文致歉,撤銷5月30日發布的關于調整二手房交易傭金標準的指導意見。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表示因對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等總計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政策把握不準、領會不透,悖離上級精神,給房產經紀行業造成較大負面影響,對此,其深表歉意。
“打響中介費下調第一槍”雷聲大雨點小
于是,被稱為“打響中介費下調第一槍”的福州新舉措成了“一日游”,不過所謂“打響中介費下調第一槍”似乎雷聲大雨點小,口惠而實不至。
對于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此次發文,分析認為,或與其指導中介行業調整中介行業收費,但卻調了個“寂寞”不無關系。
在此前,按照福州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5月30日發布的《關于合理調整二手房產交易傭金標準促進房產消費復蘇的指導意見書》,主要包括6方面內容:
一是調整由買方全額支付交易傭金的現行辦法,轉為由買、賣雙方等比等額分擔傭金。
二是合理下調中介企業的傭金收費標準,單方收傭比例定為房屋成交價的1.5%。
三是開展客戶信息泄露專項治理行動,進一步規范和提升行業企業服務品質。
四是建立健全一房一碼信息數據發布及管理機制,推進房源信息真實性和透明化建設。
五是嚴格落實經紀機構備案制度,全面推行經紀從業人員實名制管理。
六是由協會開展針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定期、不定期自查自糾工作。
另據《福州日報》報道,目前在福州,房產租賃銷售中介服務收費項目還尚未列入定價目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其收費標準由經營者自主定價并公示收費標準。因此,福州各中介門店收費價格不一,一般不超過3%。有不少房產中介門店是加盟性質,加之市場競爭激烈,在實際操作中,費用還是存在浮動空間的。“規模較大的公司,中介費最低可以到1.5%至2%;小一些的中介公司,一口價3萬到6萬元都可以做。”
而根據5月30日發布的《關于合理調整二手房產交易傭金標準促進房產消費復蘇的指導意見書》,買、賣雙方各收1.5%中介費,而總傭金支付標準依舊是3%,與福州之前整體傭金標準并無變化。
業內人士指出,福州本次出臺的指導意見書,總傭金支付依舊是3%的比例,與原先比例并無變化,從目前公布的措施來看,并未真正降低買賣雙方的成本。
也有業內人士分析,福州本次出臺的意見書,是結合5月8日兩部門十條舉措加強房地產經紀公司管理意見的落地措施,具有信號意義,未來,中介費的雙邊支付是大勢所趨。
北京房地產中介協會召開座談會 頭部房產經紀公司到齊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也在醞釀降低二手房交易手續費。
據中新經緯報道,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于5月17日邀請房產經紀公司召開座談會,談論了房產交易中介費率問題。涉及的問題主要有兩點,一是中介費率是否有下調空間,二是中介費買賣雙方共同承擔的可能性。
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座談會主要討論了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下稱意見),研究如何落實意見要求,引導交易雙方共同承擔服務費用。上述負責人強調,該場座談會是“探討交流,沒結論”,房產經紀公司也是在研究階段。
據悉,北京市幾家頭部房產經紀公司均被邀請參會。該座談會只是內部研討,沒有形成最終結論
二手房中介費過高一直飽受詬病
目前二手房中介費過高的現象一直飽受詬病,在熱點城市,二手房屋交易過程中,部分價值不菲的房屋,往往要繳納一筆金額不低的中介費。以北京某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2.7%的服務費率計算,一套1000萬元的房屋,中介費約為27萬;在上海,按某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3%的服務費率計,中介費高達30萬。
對此,5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就二手房中介費過高、明碼標價、操縱經紀服務收費等問題提出具體要求。
其中提到,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由交易各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結合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協商確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意見要求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互聯網平臺、相關行業組織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
廣東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當時指出政策出臺主要5點原因:
一是,進入存量時代,我們要盤活存量,帶動增量,促進良性循環,這就需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是,居民買房等大宗交易,民生屬性強,但交易成本比較高、交易周期比較長,由于其有非常強的專業性,居民往往訴諸于中介來完成,但很多中介利用信心不對稱,利用專業性和風險性,將非必要的收費夾帶在里面,比如過橋融資,按揭費、擔保費等等,新房交易融資里面,還利用房源緊張等信息,捆綁經營貸、消費貸,造成居民額外的負擔,而且服務事項并未明碼標價。
三是,對房企也如此。近年來,新房銷售被中介渠道綁架,傭金居高不下,隨意跳單、惡性競爭,壟斷客源,導致新房銷售的成本也很高。
四是,去年以來,國家多次提出促進房地產良性循環,滿足剛需和改善型需求。當居民告別高收入,對房價預期不再那么樂觀,對交易成本比較敏感時,交易周期、交易成本就成為阻礙市場良性循環的最大障礙。
五是,近期國家也多次強調行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新模式等等,其實,從中介經紀機構來說,其健康發展,秩序穩定,降低成本,就是高質量,就是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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