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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5月23日,華夏基金環球ETF系列II旗下子基金華夏MSCI亞太區房地產ETF發布有關建議停止交易、終止、自愿撤銷認可資格及除牌及單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則若干條文不適用性及其他事項的公告及通告。
觀點新媒體獲悉,華夏MSCI亞太區房地產ETF基金單位的最后交易日為2023年7月17日,基金單位將在2023年7月18日停止交易。
基金經理在咨詢了受托人和子基金的核數師之后,將從停止交易日起變現子基金的所有資產。因此,從停止交易日起:(i)基金單位將不再進行交易,基金單位亦不能再增設及贖回;(ii)基金經理將開始變現子基金的所有資產,因此子基金將不再跟蹤指數,亦無法達到其跟蹤MSCIAC亞太地區房地產指數表現的投資目標;(iii)子基金不再向公眾銷售或推廣;(iv)子基金將主要持有現金;及(v)子基金僅會以有限方式營運。
基金經理將會向于2023年7月25日仍維持投資者身份的投資者派息。派息預期將于2023年8月15日或該日期前后支付。派息金額將等于子基金截至2023年7月25日的凈資產總額,其中不包括任何應付稅款及任何應付開支。
在受托人與基金經理達成子基金不再存有任何各自未償還的或有實際資產或負債的意見之日,受托人與基金經理將開始完成子基金的終止事務。基金經理預計終止日為2023年8月18日或該日期前后。基金經理將于終止日或該日期前后發布有關終止、撤銷認可資格及除牌的公告。
從停止交易日起直至終止日為止期間,基金經理將維持子基金的證監會認可地位及在香港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待香港聯交所批準后,除牌將與撤銷認可資格同時或前后生效。
據悉,根據其2021年5月28日的信托契約,如果在建立相關子基金一年后,所有已發行基金單位的總資產凈值少于港幣1億元,則基金經理可全權決定以書面通知終止一個或多個子基金。于2023年4月14日華夏MSCI亞太區房地產ETF資產凈值為593.7萬港元,每基金單位資產凈值港幣7.42元。
另外,華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為該信托和子基金的基金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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