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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5月19日消息 在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就二手房中介費過高、明碼標價、操縱經紀服務收費等問題提出具體要求后,各地正在抓緊行動。
據中新經緯報道,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于17日邀請房產經紀公司召開座談會,談論了房產交易中介費率問題。涉及的問題主要有兩點,一是中介費率是否有下調空間,二是中介費買賣雙方共同承擔的可能性。
北京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次座談會主要討論了住建部、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下稱意見),研究如何落實意見要求,引導交易雙方共同承擔服務費用。上述負責人強調,該場座談會是“探討交流,沒結論”,房產經紀公司也是在研究階段。
據悉,北京市幾家頭部房產經紀公司均被邀請參會。該座談會只是內部研討,沒有形成最終結論。
兩部委: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
5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就二手房中介費過高、明碼標價、操縱經紀服務收費等問題提出具體要求。
其中提到,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由交易各方根據服務內容、服務質量,結合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協商確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意見要求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互聯網平臺、相關行業組織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
意見還提出全面在市縣推行經紀從業人員實名登記;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原則分檔定價;未經同意,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收集個人信息和房屋狀況信息,不得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
此外,網上傳出消息,在北京房地產經紀市場占據較大份額的某頭部中介公司,計劃調整中介費收取形式,在中介費率不變的情況下,由以往的買家承擔全部中介費改為雙邊收費,即“買家承擔1.7%、賣家承擔1%”。
專家:樓市進入存量時代 需要降低交易成本
對于目前政策的變化,廣東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此前表示樓市進入存量時代,我們要盤活存量,帶動增量,促進良性循環,這就需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李宇嘉還指出,居民買房等大宗交易,民生屬性強,但交易成本比較高、交易周期比較長,由于其有非常強的專業性,居民往往訴諸于中介來完成,但很多中介利用信心不對稱,利用專業性和風險性,將非必要的收費夾帶在里面,比如過橋融資,按揭費、擔保費等等,新房交易融資里面,還利用房源緊張等信息,捆綁經營貸、消費貸,造成居民額外的負擔,而且服務事項并未明碼標價。
去年以來,國家多次提出促進房地產良性循環,滿足剛需和改善型需求。當居民告別高收入,對房價預期不再那么樂觀,對交易成本比較敏感時,交易周期、交易成本就成為阻礙市場良性循環的最大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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