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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5月18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關于舉報我市違規涉房營銷及互聯網交易服務行為的通知》,明確七種舉報事項,對通過互聯網開展房地產領域信息與交易服務的主體實施行業自律管理。
深房中協表示,為進一步規范深圳市房地產新業態從業主體通過互聯網平臺發布房地產信息等行為,維護深圳市房地產市場平穩與健康,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大局。深房中協在行業主管部門指導下成立“深圳市房地產中介行業新業態發展自律委員會”,對在深圳市通過互聯網開展房地產領域信息與交易服務(含分銷、房源信息發布、涉房營銷、咨詢等)的主體(含相關平臺、機構及個人)實施行業自律管理,并向社會發布了《深圳市房地產中介行業新業態發展自律公約》,現號召社會公眾以及全行業,對以下事項進行舉報。包括:
(一)未依法依規備案的機構/平臺、未實名登記或以個人名義實際開展了房地產領域信息與交易服務的,含分銷、房源信息發布、涉房營銷、咨詢等。
(二)違反《廣告法》、《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違規進行房地產營銷宣傳、推廣用語或為違法違規主體及相關項目提供便利。
(三)發布虛假、不實、可能誤導公眾的信息;
(四)發布、炒賣小產權房、回遷房等法律法規禁止交易的房產信息;
(五)誘導、協助購房人/消費者違規使用“經營貸”“首付貸”等借貸資金用于購房;
(六)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實施違法違規經營活動提供服務或者便利;
(七)主管部門和行業組織指出的不得參與的其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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