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觀點網訊:5月16日,廣州珠江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一則訴訟判決結果。
珠江股份于2021年10月13日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法院決定受理珠江股份訴廣州頤和房產策劃代理有限公司等被告的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案。
被告一:廣州頤和房產策劃代理有限公司;被告二:頤和地產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三:禾盛財務投資有限公司;被告四:何建信;被告五:何建梁;第三人:廣州東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目前一審判決,被告廣州頤和房產策劃代理有限公司應在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向第三人廣州東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賠償售房款115,257,025.28元及其資金占用損失,其中12,137,192元從2018年8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38,176,133.28元從2018年9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64,943,700元從2018年10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均按每日萬分之三的標準計付資金占用損失。
被告廣州頤和房產策劃代理有限公司、第三人廣州東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應在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廣州珠江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律師費31萬元、財產保全擔保費59,301.25元。
本次訴訟判決為待生效的一審判決,如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訴、。
廣州東湛房地產由禾盛財務投資有限公司持股69.7674%,珠江發展持股30.2326%。
關鍵詞: